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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章 洛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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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朝歌最先去角落里翻箱子, 果然,她的记忆没错, 护臂、弓箭、匕首等都收在这里。这些武器在如今的李朝歌看来完全是废铁,但是有东西总比赤手空拳强,李朝歌没有挑剔,熟练地将武器装备在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武器装点好后,李朝歌想了想,竟然想不到自己还能带什么。周老头穷的叮当响,除了那本心法, 这个屋子没什么值钱东西,扔了也无妨。李朝歌从衣柜里翻出仅有的两套干净衣服,牢牢裹在包袱里,打算明早天一亮, 她就带着东西出门。

    至于盘缠……家里没有盘缠,不需要准备。

    李朝歌正在清点最后一遍, 突然耳朵一动, 听到外面有脚步声。李朝歌眸光变深,不动声色地收起包裹, 将手按在腰侧。

    那个地方,绑着一柄匕首。她刚刚在匕首上淬了麻药, 无论来者是人是鬼, 她三步内就可以取其性命。

    来人似乎也很踌躇, 越靠近李朝歌家, 他的脚步声越犹豫。最后, 他停在大门外,小心翼翼地敲门:“朝哥,你在吗?”

    时间过去了太久, 李朝歌愣了一下,才认出来这是邻居家小虎的声音。小虎就是小时候嚷嚷李朝歌没爹没娘的人,后来被李朝歌揍了一顿,从此见了她都绕着走。

    要不是李朝歌练过周老头的心法,耳清目明,记忆优越,她还真想不起来这是谁。

    既然是认识的人,那就没必要攻击了。李朝歌收起匕首,出去打开大门,问:“什么事?”

    小虎正在门外纠结,突然门开了,小虎毫无准备,都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现在的小虎已经不再是童年无知无畏的小胖墩了,他被李朝歌打了一顿后,从此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,许多年都不敢面对李朝歌。他今日来本是做足了心理准备,没想到开门后,他猝不及防地看到一张明艳骄妍、惊心动魄的脸,小虎言辞一卡,先前做好的心理准备全都废了。

    这是假小子一样的朝哥?他许多年避着这一带走,李朝歌也独来独往,以致小虎都没注意,李朝歌竟然长成了这副模样。

    李朝歌看到小虎惊愕地张着嘴,盯着她开始发愣。李朝歌轻轻挑起一边眉梢,再次问:“你到底有什么事?”

    她毕竟当了许多年的镇妖司指挥使,前世她刑讯犯人时,无论是见惯千帆的老臣还是上阵杀敌的武将,见了她都忍不住露出害怕之色,何况小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?小虎身体莫名紧绷,连手臂上的汗毛也竖起来了:“我娘说今天毕竟是初一,你孤零零一个人过,不像样子。我娘让我来送饺子,如果你不嫌弃,可以去我们家过年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低头,看到了小虎手中的粗瓷碗。李朝歌不由在心里想,前世的这一天,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吗?

    好像发生过,但是被李朝歌拒绝了。曾经十六岁的李朝歌不想欠人人情,可是此刻的李朝歌看到小虎手里的碗,突然觉得唏嘘。

    在她当公主时,万众瞩目、呼风唤雨,按理该享有花不完的爱,可是事实上,所有人都恨不得她死,她的丈夫更是亲手杀了她。没想到现在,她变成一个低微普通、无权无势的孤女,却有人愿意给她开一扇门。

    李朝歌经历过前世后,最知道善意多么难能可贵。李朝歌放柔了神色,颔首笑了笑,说:“多谢。但是我已经吃过饭,马上就要睡了,就不打扰你们一家团圆了。替我向赵婶带句好。”

    她拒绝了,小虎啊了一声,似惆怅似惋惜,说:“你要是一个人害怕,随时可以去我们家。这碗饺子你收着,都是乡里乡亲,用不着分这么清。我先回去了,你快睡觉吧。”

    小虎不由分说,将碗硬塞到李朝歌手里。其实李朝歌能躲开,但是触碰到碗沿时,李朝歌到底没舍得推走。

    难得有人对她好,等再过几年,他们再提起她,就全是咬牙切齿了。小虎见李朝歌收下,脸不知道为什么变红,急急忙忙道:“外面风大,你快回去吧。我走了!”

    小虎说着就快步往外跑,李朝歌叫住他,说:“小虎,我前些天进山,见有些地皮翻起来了。这一带一直不安生,过段日子,说不定会地龙翻身。你和你爹娘商量一下,挑个日子搬到城里吧。山里做什么都不方便,不如去城里谋生,你还能找机会读书。”

    小虎没料到李朝歌竟然叫住他,他挠了挠后脑勺,还是不好意思看李朝歌,笑着道:“书是文雅人读的,我有力气打猎就行了,哪能奢望世家大族的东西?再说,进城要穿过黑森林呢,这可没法走。”

    黑森林是环绕在村子外面的树林,常年不见天日,树木浓郁得发黑。黑森林虽然长满了植物,实际上却是一片不毛之地,林子里瘴气密布,虫蛇横行,更可怕的是,密林深处还有妖怪。

    李朝歌前世也信了这些话,虽然她能轻松放倒猛兽,却不敢往森林深处走。他们就这样被一个虚无的传言困了许多年,要不是明年地动,黑林村被毁,他们不得不横穿黑森林,村子里的人还不知道要被骗多久呢。

    李朝歌说:“黑森林里没有妖怪,只是几个小精怪装神弄鬼罢了。只要人多,根本不惧它们。”

    小虎听到李朝歌的话,脸皱得更紧:“朝哥,你从哪里听来了这些话?你不能仗着自己武功好就自高自大,你这样想,会害自己丢掉性命的。”

    小虎以为李朝歌狂妄自大,语重心长地劝她踏实行事,不要好高骛远。李朝歌心中无奈,她前世亲眼见过,自然知道黑森林里的妖怪纯属谣言,只是几个不成器的小花妖糊弄人罢了。可是她没法解释给小虎听,只能默默应下,没有再争辩。

    小虎见李朝歌不说话,以为她听进去了,长舒了一口气,说道:“你以后可不能说这种胡话了,有人亲眼见过,黑森林里的妖怪特别吓人,能生吞活人!你可千万不能动独闯黑森林的心思!”

    李朝歌淡淡应了一声,心想她正有此打算。小虎交代完后,发现实在没什么能说的,他犹豫一会,试探地说:“那我先走了?”

    李朝歌突然问:“今年是多少年?”

    小虎愣了一下,不明白李朝歌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:“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啊,今天正是新年第一天。朝哥,你到底怎么了,为什么今天奇奇怪怪的?”

    果然,和她的猜想一样。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,她十六岁。这一年,高帝还没有去世,天后依然端庄贤惠地当着皇后,没有流露出称帝的倾向。镇妖司没有成立,走失的安定公主,也没有回到洛阳。

    一切都回到未开始的时候,甚至比她前世得知自己身份,还要早一年。

    李朝歌印证了自己的想法,难得对小虎笑了笑,说:“没什么,我睡糊涂了,记不清年份了。小虎,你记性不差,以后去了城里,还是找机会多读书吧。保重。”

    天上阴云一阵接着一阵,星光黯淡,背后的黑森林更是如张大嘴的巨兽一般,沙沙作响,光看着就让人害怕。李朝歌背对着黑暗,可是她的眼睛却黑白分明,湛湛生辉。

    宛如星辰遗落人间。

    小虎怔住了,过了好一会,他才回过神来:“好。”

    身边传来李朝歌关门的声音,小虎挠了挠头,觉得地上仿佛发烫,他连站都站不住了。他嘿嘿笑了两声,突然一蹦三尺高,快步朝自己家跑去。

    送走小虎后,李朝歌把周老头以前调配的药瓶找出来,端端正正放在桌子上,就靠在那碗饺子旁边。李朝歌谨慎习惯了,不吃外人的东西,可是小虎的好意,她却承了。

    有仇报仇,有恩报恩,这是周老头教她的规矩。李朝歌本打算带着这些药上路,不过她可以自己小心,这些药,还是留给小虎家吧。

    李朝歌身上带着刀,她也不嫌硌,直接躺在床上,合眼睡了。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,要是让她解下刀剑,她反而睡不着呢。

    第二天,才五更天,黑林村西南最偏僻的院子里就传来动静。院门轻轻开合,一个青色的身影乘着黎明,头也不回地朝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黑森林奔去。

    黑森林极大,树冠下终年不见天日,落叶积了厚厚一层,下面不知道藏着什么东西。李朝歌就算见识过许多妖怪,此刻也不敢托大。她每一步都看稳了地方,沿着干燥的地方,谨慎地朝东南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前世村民就是从东南方向出林子的,虽然绕远,但是胜在安全。李朝歌打算先从东南出山,到了城镇后装备好马鞍,然后全速往洛阳奔去。

    朝中局势瞬息万变,尤其她还想谋取大业,那越早回到朝堂中心,越早布局,日后胜算就越大。她前世十八岁才回到洛阳,许多方面都晚了,这一世,她要从一开始就让自己走上正途。

    李朝歌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走了五天,她默默算路线,知道自己已经接近黑森林核心,最危险也最神秘的地方。传闻中吃人的妖怪,就出没在这里。

    太阳落山,森林迅速地暗下来。密林里不能赶夜路,李朝歌将包裹紧紧绑在身上,就近找了棵顺眼的树,轻巧地跳上树杈,连一片叶子都没有惊动。

    李朝歌在树杈上合眼,怀里抱着剑,打算就这样睡了。光线越来越暗,风穿过树梢,从树林深处传来沙沙的声音。

    李朝歌慢慢睁开眼,手无声地握紧剑柄。

    有东西来了。

    黑衣人忙不迭点头。他们这里刚稳定下来,树林深处就传来重重的脚步声,无须交流,李朝歌和黑衣人一起屏住呼吸。

    李朝歌练过心法,黑暗中依然可以如常视物。隔着幢幢树影,她看到一个浑身漆黑、身形庞大的黑影逼近,它毛极长,都耷拉到地上,根本看不清长相。可是它的眼睛却和铜铃一样,从浓浓的毛发后,散发出危险的气息。

    它走路缓慢,跌跌撞撞,看起来很没有章法。黑毛怪物渐渐朝他们这个方向逼近,李朝歌手指握紧剑柄,黑衣人屏住呼吸,全身都紧绷起来。

    黑毛怪物呼哧呼哧喘着气,继续往前走,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们。黑衣人悄悄松了口气,然而李朝歌眼神猛地变亮,毫无预兆地跳下树,高喝道:“跑!”

    黑衣人被吓了一跳,可是他行走江湖多年,全靠机敏和轻功过活。他在李朝歌行动的那一瞬间也跟着跃起,他刚刚离开树杈,就看到他们刚才所在的位置缠上来许多藤蔓。藤蔓上长着红色的刺,像是有自主意识一样轻轻蠕动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    黑衣人心都凉了,他千手神偷白千鹤行走江湖这么多年,没有死在官府和仇家手里,竟然要折在这个深山老林?白千鹤还没有落地,那只黑色的长毛怪物就呼啸着扑来了,白千鹤只能中途换气,在半空中硬生生拐了个弯,险险躲开长毛怪的攻击。

    白千鹤狼狈落地,他落在地上后都不敢喘气,赶紧又往后撤。他以轻功闻名,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狼狈地逃过了,然而那只毛乎乎看不清什么模样的怪物像是认准了他一般,嗷呜一声,猛扑着朝白千鹤追来。

    长毛怪物张开血盆大口,白千鹤都能看到里面的尖牙。他本以为自己此命休矣,这时上方忽然划过一阵冷风,一个女子从他头顶掠过,重重踹在怪物的毛脸上。

    怪物被一脚踹开,李朝歌借着反弹的势头,在树干轻轻一踏,反身跃上树梢:“它是条狗,干扰它的嗅觉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站在后面,重重换了两次气,才反应过来李朝歌在说什么。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什么能辨认出这是狗妖,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李朝歌躲在树上可以不被发现一样,白千鹤没有多问,赶紧拿出一包香粉,施展轻功,兜着圈洒在树林中。

    这只狗不是自然修炼成妖的,虽然体型、力量增大许多,可是依然保留着兽的神志。黑暗中它看不清那两个猎物躲在哪里,鼻子被香粉干扰,赖以谋生的嗅觉也失效了。黑狗妖越来越暴躁,压低身形刨地,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。

    白千鹤一动不敢动地躲在树上,心脏现在还砰砰直跳,久久无法平息。寂静中,他察觉到对面的树叶动了动,一柄泛着冷光的箭矢探出来,猛然向黑狗妖疾驰而去。

    对方箭法极准,穿过沉甸甸的长毛,精准地射入黑狗妖后颈。黑狗妖剧烈地吼叫一声,在地上乱冲乱撞,想要将躲起来的猎物赶出来。然而它没有狂暴太久,麻药很快发作,黑狗妖动作变缓,轰隆一声摔倒在地。

    不消李朝歌交代,白千鹤立刻从树上跃下,没命一般往前跑。他轻功了得,几个回合就已经跃出黑狗妖的攻击范围。这时候他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来,白千鹤回头,见那个青衣女子站在地上,手里握着剑,静静盯着黑狗妖的方向。

    白千鹤提起心,隔着树林道:“多谢姑娘搭救。小姑娘,这个怪物不是普通野兽,我们降服不了。趁它现在不能动,赶紧跑吧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没有回头,说:“这么大一只狗妖活动在林子里,若是村民经过,岂不是危险至极?你先走吧,我把路清理一下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惊愕地张大嘴,清理一下?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,最多十五六岁,为什么口气如此吓人?反正两人只是萍水相逢,白千鹤惜命,他对李朝歌抱了下拳,说:“姑娘小心,实在打不过就跑,为兄还有其他事,就先走一步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说完,头都不回地跑远了,生怕慢了被怪物缠上。李朝歌没有搭理那个小贼,她握着剑,轻轻挽了个剑花,将自己为数不多的真气注入到剑身中。

    牲畜野兽一旦成妖,皮毛、筋骨都会变得坚硬强横,刀枪不入。普通兵器砍在兽妖身上,根本伤不了它们。

    只有法术才能打败法术,对付妖怪,用凡人的武功是不行的,得用降妖术。

    李朝歌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真气可以降妖,并且比修行多年的道士还要厉害。她其实怀疑自己修习的根本不是武功,但是前世今生她都再没有见过周老头,这个疑问也无从取证。

    不过,追究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。李朝歌分明记得前世根本没有黑毛狗,他们横穿黑森林时,只有两个装神弄鬼的小花妖。植物成精的妖怪都弱,前世仅是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就能将花妖制服,之后的出村路上,基本没有遇到危险。

    这一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一只狗妖呢?李朝歌没想通,但是也没关系,有妖怪,杀了就是了。

    至于那个临阵脱逃的盗贼,李朝歌压根不放在眼里。李朝歌打架从来不需要别人帮忙,她从一开始,就没指望过白千鹤。

    李朝歌剑刃立起,剑锋处折射出冰冷的寒光。这柄剑本是把普通凡剑,可是有李朝歌真气加持,立刻变得寒光凛凛,吹发可断。

    黑狗妖认出来这就是刚才踢它的人,身子下压,喉咙里呼呼粗喘,摆出明显的攻击架势。它后腿猛地蹬地,如一座山一般朝李朝歌扑来。几乎同时,李朝歌也从地上跃起,利剑横扫,将偷偷靠近她的藤蔓削成一段段的。

    果然,除了这个黑狗妖,还有另外的妖怪躲在暗处。想来,就是前世那两个小花妖了。

    两个花妖应当和黑狗妖是一伙的,她们负责缠住猎物,黑狗妖攻击。前世黑林村的村民经过时,不知为何只剩下两个花妖。两个花妖法力都很低微,没有黑狗妖根本不成气候,故而轻轻松松被他们俘获。

    前世黑狗妖去哪儿了?或者说,被谁杀了?

    李朝歌心里念头百转,但是她没有多想,就投入到攻击中。背后的两个花妖意识到她们已经被李朝歌发现,动手不再藏着掖着,暗算变成明攻。李朝歌以一敌三,还要时不时躲避凶猛的黑狗妖,从数量上处于绝对的下风。可是她行动处,却丝毫不见局促。

    李朝歌将一股真气顺着藤蔓攻击回去,那个不断使绊子的藤蔓妖马上就消停了。解决了碍手碍脚的藤蔓,李朝歌一心对战黑狗。对付这种毛长的妖怪,用火攻是最有效的,可是李朝歌怕引发山火,便放弃智取,打算将黑狗妖硬生生打死。反正对她来说,只是马上结束战斗和稍缓结束战斗的区别而已。

    黑狗妖的皮毛被李朝歌用剑气划破,左一道右一道流出血来。黑狗妖越发狂暴,不断嘶吼着朝李朝歌扑来。李朝歌矮身躲过黑狗横扑,一个滑铲从黑狗妖身下划过,用剑在它肚子上拉出长长一道血口。李朝歌心里不住嫌弃自己,她的功力为什么只有这么点?她十六岁的时候到底在干什么?

    腹部是绝大多数兽类最脆弱的地方,黑狗妖痛苦地嗷呜一声,趴在地上,很难再站起身攻击了。李朝歌停在后面,手腕微转,将剑身上的血清理干净,然后从地上跃起,双手高举长剑,用力向黑狗妖脖颈处攻去。

    这一招她动了杀手,没有再保存力气,而是将全部力量都注入到剑刃中。可是即将触碰到黑狗妖时,旁边忽然伸出一把银白色的剑鞘,将她的攻击牢牢架住。

    两剑相撞,发出清脆的金石之声。李朝歌这一击用上了全身力气,冲劲并不小,可是那柄剑鞘却动都不动。李朝歌顿时警惕,顺着银色剑鞘,慢慢朝上看去。

    剑鞘修长精致,不知道是什么质地的金属,散发着冷冷的辉光。祥云花纹缠绕在剑鞘上,围绕着中心处的冰蓝色宝石旋转,仿佛是某种神秘的上古图腾。一只修长的手握在宝石旁,宝石是冷的,他的手指比宝石还要冰冷华贵。

    再往上,李朝歌看到一袭白色长袖,袖口暗光流动,隐约能看到浅金色的嘉量、华表和星芒。一个带着银色面具的人,同样在注视着李朝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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