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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章 修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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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夜色已深, 他们家早就没灯油了,屋子里黑的伸手不见五指。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种环境很不方便,可是李朝歌是习武之人, 虽然现在境界跌了, 但是前世的经验还在,区区黑暗根本奈何不了她。

    李朝歌最先去角落里翻箱子,果然,她的记忆没错, 护臂、弓箭、匕首等都收在这里。这些武器在如今的李朝歌看来完全是废铁, 但是有东西总比赤手空拳强, 李朝歌没有挑剔, 熟练地将武器装备在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武器装点好后, 李朝歌想了想,竟然想不到自己还能带什么。周老头穷的叮当响, 除了那本心法,这个屋子没什么值钱东西, 扔了也无妨。李朝歌从衣柜里翻出仅有的两套干净衣服,牢牢裹在包袱里,打算明早天一亮,她就带着东西出门。

    至于盘缠……家里没有盘缠, 不需要准备。

    李朝歌正在清点最后一遍, 突然耳朵一动,听到外面有脚步声。李朝歌眸光变深,不动声色地收起包裹,将手按在腰侧。

    那个地方,绑着一柄匕首。她刚刚在匕首上淬了麻药,无论来者是人是鬼, 她三步内就可以取其性命。

    来人似乎也很踌躇,越靠近李朝歌家,他的脚步声越犹豫。最后,他停在大门外,小心翼翼地敲门:“朝哥,你在吗?”

    时间过去了太久,李朝歌愣了一下,才认出来这是邻居家小虎的声音。小虎就是小时候嚷嚷李朝歌没爹没娘的人,后来被李朝歌揍了一顿,从此见了她都绕着走。

    要不是李朝歌练过周老头的心法,耳清目明,记忆优越,她还真想不起来这是谁。

    既然是认识的人,那就没必要攻击了。李朝歌收起匕首,出去打开大门,问:“什么事?”

    小虎正在门外纠结,突然门开了,小虎毫无准备,都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现在的小虎已经不再是童年无知无畏的小胖墩了,他被李朝歌打了一顿后,从此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,许多年都不敢面对李朝歌。他今日来本是做足了心理准备,没想到开门后,他猝不及防地看到一张明艳骄妍、惊心动魄的脸,小虎言辞一卡,先前做好的心理准备全都废了。

    这是假小子一样的朝哥?他许多年避着这一带走,李朝歌也独来独往,以致小虎都没注意,李朝歌竟然长成了这副模样。

    李朝歌看到小虎惊愕地张着嘴,盯着她开始发愣。李朝歌轻轻挑起一边眉梢,再次问:“你到底有什么事?”

    她毕竟当了许多年的镇妖司指挥使,前世她刑讯犯人时,无论是见惯千帆的老臣还是上阵杀敌的武将,见了她都忍不住露出害怕之色,何况小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?小虎身体莫名紧绷,连手臂上的汗毛也竖起来了:“我娘说今天毕竟是初一,你孤零零一个人过,不像样子。我娘让我来送饺子,如果你不嫌弃,可以去我们家过年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低头,看到了小虎手中的粗瓷碗。李朝歌不由在心里想,前世的这一天,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吗?

    好像发生过,但是被李朝歌拒绝了。曾经十六岁的李朝歌不想欠人人情,可是此刻的李朝歌看到小虎手里的碗,突然觉得唏嘘。

    在她当公主时,万众瞩目、呼风唤雨,按理该享有花不完的爱,可是事实上,所有人都恨不得她死,她的丈夫更是亲手杀了她。没想到现在,她变成一个低微普通、无权无势的孤女,却有人愿意给她开一扇门。

    李朝歌经历过前世后,最知道善意多么难能可贵。李朝歌放柔了神色,颔首笑了笑,说:“多谢。但是我已经吃过饭,马上就要睡了,就不打扰你们一家团圆了。替我向赵婶带句好。”

    她拒绝了,小虎啊了一声,似惆怅似惋惜,说:“你要是一个人害怕,随时可以去我们家。这碗饺子你收着,都是乡里乡亲,用不着分这么清。我先回去了,你快睡觉吧。”

    小虎不由分说,将碗硬塞到李朝歌手里。其实李朝歌能躲开,但是触碰到碗沿时,李朝歌到底没舍得推走。

    难得有人对她好,等再过几年,他们再提起她,就全是咬牙切齿了。小虎见李朝歌收下,脸不知道为什么变红,急急忙忙道:“外面风大,你快回去吧。我走了!”

    小虎说着就快步往外跑,李朝歌叫住他,说:“小虎,我前些天进山,见有些地皮翻起来了。这一带一直不安生,过段日子,说不定会地龙翻身。你和你爹娘商量一下,挑个日子搬到城里吧。山里做什么都不方便,不如去城里谋生,你还能找机会读书。”

    小虎没料到李朝歌竟然叫住他,他挠了挠后脑勺,还是不好意思看李朝歌,笑着道:“书是文雅人读的,我有力气打猎就行了,哪能奢望世家大族的东西?再说,进城要穿过黑森林呢,这可没法走。”

    黑森林是环绕在村子外面的树林,常年不见天日,树木浓郁得发黑。黑森林虽然长满了植物,实际上却是一片不毛之地,林子里瘴气密布,虫蛇横行,更可怕的是,密林深处还有妖怪。

    李朝歌前世也信了这些话,虽然她能轻松放倒猛兽,却不敢往森林深处走。他们就这样被一个虚无的传言困了许多年,要不是明年地动,黑林村被毁,他们不得不横穿黑森林,村子里的人还不知道要被骗多久呢。

    李朝歌说:“黑森林里没有妖怪,只是几个小精怪装神弄鬼罢了。只要人多,根本不惧它们。”

    小虎听到李朝歌的话,脸皱得更紧:“朝哥,你从哪里听来了这些话?你不能仗着自己武功好就自高自大,你这样想,会害自己丢掉性命的。”

    小虎以为李朝歌狂妄自大,语重心长地劝她踏实行事,不要好高骛远。李朝歌心中无奈,她前世亲眼见过,自然知道黑森林里的妖怪纯属谣言,只是几个不成器的小花妖糊弄人罢了。可是她没法解释给小虎听,只能默默应下,没有再争辩。

    小虎见李朝歌不说话,以为她听进去了,长舒了一口气,说道:“你以后可不能说这种胡话了,有人亲眼见过,黑森林里的妖怪特别吓人,能生吞活人!你可千万不能动独闯黑森林的心思!”

    李朝歌淡淡应了一声,心想她正有此打算。小虎交代完后,发现实在没什么能说的,他犹豫一会,试探地说:“那我先走了?”

    李朝歌突然问:“今年是多少年?”

    小虎愣了一下,不明白李朝歌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:“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啊,今天正是新年第一天。朝哥,你到底怎么了,为什么今天奇奇怪怪的?”

    果然,和她的猜想一样。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,她十六岁。这一年,高帝还没有去世,天后依然端庄贤惠地当着皇后,没有流露出称帝的倾向。镇妖司没有成立,走失的安定公主,也没有回到洛阳。

    一切都回到未开始的时候,甚至比她前世得知自己身份,还要早一年。

    李朝歌印证了自己的想法,难得对小虎笑了笑,说:“没什么,我睡糊涂了,记不清年份了。小虎,你记性不差,以后去了城里,还是找机会多读书吧。保重。”

    天上阴云一阵接着一阵,星光黯淡,背后的黑森林更是如张大嘴的巨兽一般,沙沙作响,光看着就让人害怕。李朝歌背对着黑暗,可是她的眼睛却黑白分明,湛湛生辉。

    宛如星辰遗落人间。

    小虎怔住了,过了好一会,他才回过神来:“好。”

    身边传来李朝歌关门的声音,小虎挠了挠头,觉得地上仿佛发烫,他连站都站不住了。他嘿嘿笑了两声,突然一蹦三尺高,快步朝自己家跑去。

    送走小虎后,李朝歌把周老头以前调配的药瓶找出来,端端正正放在桌子上,就靠在那碗饺子旁边。李朝歌谨慎习惯了,不吃外人的东西,可是小虎的好意,她却承了。

    有仇报仇,有恩报恩,这是周老头教她的规矩。李朝歌本打算带着这些药上路,不过她可以自己小心,这些药,还是留给小虎家吧。

    李朝歌身上带着刀,她也不嫌硌,直接躺在床上,合眼睡了。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,要是让她解下刀剑,她反而睡不着呢。

    第二天,才五更天,黑林村西南最偏僻的院子里就传来动静。院门轻轻开合,一个青色的身影乘着黎明,头也不回地朝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黑森林奔去。

    黑森林极大,树冠下终年不见天日,落叶积了厚厚一层,下面不知道藏着什么东西。李朝歌就算见识过许多妖怪,此刻也不敢托大。她每一步都看稳了地方,沿着干燥的地方,谨慎地朝东南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前世村民就是从东南方向出林子的,虽然绕远,但是胜在安全。李朝歌打算先从东南出山,到了城镇后装备好马鞍,然后全速往洛阳奔去。

    朝中局势瞬息万变,尤其她还想谋取大业,那越早回到朝堂中心,越早布局,日后胜算就越大。她前世十八岁才回到洛阳,许多方面都晚了,这一世,她要从一开始就让自己走上正途。

    李朝歌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走了五天,她默默算路线,知道自己已经接近黑森林核心,最危险也最神秘的地方。传闻中吃人的妖怪,就出没在这里。

    太阳落山,森林迅速地暗下来。密林里不能赶夜路,李朝歌将包裹紧紧绑在身上,就近找了棵顺眼的树,轻巧地跳上树杈,连一片叶子都没有惊动。

    李朝歌在树杈上合眼,怀里抱着剑,打算就这样睡了。光线越来越暗,风穿过树梢,从树林深处传来沙沙的声音。

    李朝歌慢慢睁开眼,手无声地握紧剑柄。

    有东西来了。

    天上一日,地下一年,秦恪从捉拿到审判不过是十四天的事情,而人间已过了整整十四年。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,昔日温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败不堪,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扫了一遍,并没有发现培元丹的痕迹。

    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会,感受到细微的仙丹清气,以及些许妖气。

    牡丹毕竟是百花之长,有她日日浇水照料,凡花很快生出灵智,变成了精怪。秦恪注意到院子里那条黑狗也不见了,多半,混元仙丹是被这些小妖精带走了。

    低级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,秦恪并不怕他们对仙丹做什么,只不过,这样一来他又要绕路,有些麻烦。

    秦恪顺着仙丹气息,一路往大山深处走去。大山里的精怪猛兽对秦恪来说形同虚设,就算他修为只有十分之一,也不是区区凡物能挑衅的。

    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。不过,除了那条狗,还有一个女子在。

    巧了,正是熟人。

    秦恪一会还要去裴家执行任务,他这次下凡就是为了帮助裴纪安渡劫,以及保护裴纪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。以他在人间的身份,日后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面,若是在这里就被认出来,恐怕有些麻烦。

    秦恪只好临时给自己捏了个面具,顺便挡住李朝歌的攻击。这个女子,杀气是真的重。

    她杀妖秦恪倒没什么意见,但是,她那一剑下去,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坏了,仙界可就损失大了。

    秦恪拦住李朝歌,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,然后就打算离开。秦恪向来不管闲事,李朝歌杀妖是她的事,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,等他把东西取走后,李朝歌爱怎么打怎么打。

    没想到,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李朝歌不杀妖了,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后,怎么甩都甩不掉。秦恪意识到她并不是一个普通凡人,看她的身法,分明练过仙术。

    秦恪心道难怪,看来前世贪狼被坑的那么惨,也不能完全怪贪狼无用。不过,她一个凡人,为什么学过仙家法术呢?

    秦恪心中浮出些许猜测。为着这个缘故,他没有立刻离开,而是难得问了一句:“你为何跟着我?”

    “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。”李朝歌从小就被周老头扔进深山老林里训练,此刻虽然吃力,但也并不是完全跟不上,她不依不饶,问,“永徽十八年,在屏山,你是不是出现过?”

    秦恪换算了一下凡人的时间,永徽十八年,这一世的四年前,天庭的十四天前。那个时候他带着天兵天将缉拿牡丹仙子,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,凑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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