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捉妖(儿臣愿意请命。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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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朝歌说完后, 皇帝和天后怔了一下,才反应过来她在说什么。

    “朝歌?”天后殊为吃惊,讶异道, “你说什么?”

    李朝歌直起身, 微微垂眼, 合手对皇帝和天后肃拜:“儿臣说, 我愿为圣人和天后分忧,捉拿此妖。”

    天后和皇帝对视一眼, 都从对方眼睛里看到意外。天后收敛起神色,把李朝歌叫起来, 说:“朝歌,你有这份孝心是好的, 但是那个妖物太危险了, 连羽林军护卫都捉不住, 何况你一个小姑娘?洛阳有龙气庇佑,城中亦有众多佛像镇压,这只妖魅翻不出水花,你尽可放心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抬头,直视着天后的眼睛, 说道:“天后, 我并不是为了邀宠才说这些话, 我是真心想为朝廷、为百姓做些什么。那个妖魅能混入京城,食人脑髓,可见已能化形。它最开始挑较文弱的读书人下手, 渐渐变成两人, 说明它的力量在逐步增长,若是再放任下去, 它的力量越来越强,捕食目标将不再限于读书人,说不定,也不再限于深夜。到时候洛阳里白日行妖,会引得人心大乱,若稍有不慎,便会酿成大祸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说的话天后和皇帝如何不知,他们经历过朔方之乱,尤其明白这些妖魔鬼怪对民心的冲击力。天下难得太平,皇帝并不想让当年长安的悲剧重演在洛阳城里。

    皇帝沉吟一会,问:“朝歌,你有多少把握?”

    皇帝这样问,就说明他动摇了,按理李朝歌应该乘胜追击,不管能不能成,先将任务拿到手再说。可是李朝歌想了想,并没有大包大揽,而是如实道:“没有看到那只妖物前,我也不好胡乱定论。但是它在夜里出没,而且下手对象都是年轻男子,我想,它应当是个擅长魅惑的妖怪。既然它需要靠魅惑取胜,实力就不会太强,如果有人配合,我应当可以将其拿下。”

    皇帝沉着脸不说话,天后左右看看,凝眉道:“但这毕竟是个未曾开化、手段凶残的妖物,京兆尹调动了上千羽林军都防不住,你才十六岁,接触这些东西太危险了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缓缓摇头,说道:“天后,羽林军奋勇杀敌,武艺非凡,但这是妖怪,光有武力是没用的,对付它们得用降妖术。我虽然能力低微,但毕竟和周老头学过几年法术,略有几次降妖除魔的经验。那个妖物越来越强,再派羽林军去只会让将士妄送性命,说不定还会助长妖怪升级。不如让我去,趁着它未成气候,一举将其擒获。”

    皇帝亲眼见过李朝歌杀熊,知道她确实有过人之处,但杀熊和杀妖毕竟是两回事。上次那只黑熊力气虽大,但好歹是个动物模样,和东都这种食人脑髓的怪物不可同日而语。人本能害怕未知,或许黑熊的杀伤力更大,但皇帝始终不放心东都这只怪物。

    皇帝依然犹豫,皱着眉道:“但是,你连它是什么模样都不知道,万一出点什么事,那可怎么办?”

    这种时候,皇帝的优柔寡断就显现出来了,真正拿主意还得靠天后。李朝歌看向天后,肃拜道:“请圣人天后成全,给我一次为民除害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天后抿着嘴沉默了片刻,示意宫女扶李朝歌起来,慢慢说:“你既有心报国,去试试也无妨。但是,你得保证,绝不能让自己陷入危险中,一定要平安归来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松了口气,立即道:“遵命,儿臣必小心谨慎,绝不让圣人天后担忧。”

    皇帝习惯了凡事询问天后,天后说可以,皇帝便也觉得可以。他叹了一声,仍然不放心,絮絮道:“你一个人太危险了,朕再从北衙调些人手保护你,一百骑够吗?”

    这只食人妖和黑熊妖不同,食人妖隐藏在东都坊市里,埋伏、排查、追捕都需要人手,李朝歌绝不可能自己完成,势必需要人手辅助。但是北衙六卫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壮男子,擒贼平乱可以,抓捕妖物,恐怕不太行。

    李朝歌想了想,抬眸说:“儿臣倒有几个人选,还请圣人、天后开恩,允我自主选择人手。”

    这些都是小事,皇帝想都没想就同意了:“好。这是北衙的令牌,你若是缺人手,随时去六卫调人,千万不能独自涉险。”

    天后听到,眉尖微微一挑,回头轻轻扫了皇帝一眼,眼中神色莫辨。皇帝并没有在意兵符,也不觉得自己这句话给了李朝歌多大的权力。在他看来,李朝歌只是个小姑娘,就算学了一身本领,也是武力厉害而已,胆子能大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所以皇帝放心地将龟符交到内侍手里,示意他们递给李朝歌。李朝歌本来打算拒绝,可是看到那枚古朴厚重的龟符时,她又改变主意了。

    兵符是稀罕物,摸一次不容易,就算她这次用不着,握在手里过过瘾也无妨。反正,是皇帝亲自开口的。

    李朝歌面不改色将龟符收下,郑重对上首行礼:“谢圣人、天后成全。儿臣必不辱命,绝不辜负圣人和天后的信任。”

    皇帝没当回事,依然殷殷嘱咐李朝歌注意安全。李朝歌一一应下,她见时间差不多,就起身告退。

    如今妖物还在洛阳里行凶,每多耽搁一天,兴许便要多死一个人。科举考试在即,放任恐慌蔓延下去绝不是明智之举。

    皇帝也忧心外面的局势,见状没有多留,由着李朝歌出去了。

    李朝歌从文成殿出来后,看了眼时间,戌时一点,很快就要宵禁了。李朝歌没有耽误工夫,立刻拿着龟符,往宫门外走去。

    单打独斗非长久之计,捉妖之前,她得先找几个帮手来。

    北里内,白千鹤倚在塌上,手指随胡笳打着拍,另一手握着酒杯。美艳如花的胡姬跪坐在白千鹤身侧,拈起樱桃,轻轻放到白千鹤嘴里。

    美人,美酒,美景,三美齐聚,简直是人间胜事。白千鹤抿了口酒,悠悠唱道: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这种日子,给神仙也不换啊。”

    胡姬围在白千鹤身边,似嗔似怨道:“白郎知己遍天下,妾身知道自己色浅才轻,留不住郎君。只望白郎这次在洛阳多待些时日,莫要让奴家空等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自然一口应诺,握着胡姬的手好一通表白心意。白千鹤游历天下,放浪形骸,各州各地有不少红颜知己,眼前这位胡姬,就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白千鹤从不在任何一个地方久留,他从李朝歌手里逃出来后,本来打算立刻开溜远走高飞,但是他转念一想,李朝歌刚刚回宫,肯定忙着和父母兄弟联络感情,这段时间恐怕顾不上外界。白千鹤难得来洛阳一次,不如进洛阳游玩几天,瞬间会会之前的红颜知己。

    白千鹤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,他吊儿郎当进城,一进洛阳直奔北里,如今已在花楼酒肆里浪荡了半个月。

    自古繁华之地必有灰色产业,长安平康坊闻名天下,洛阳北里便是平康坊的翻版,虽然知名度差很多,可是美人美酒都是相似的。白千鹤这些天过得醉生梦死,浑不知白天黑夜,简直快乐极了。

    他正和胡姬互诉衷情,忽然打外面走进来一个小女郎,贴在门边站着,不说话不表态,就偷偷地一眼又一眼瞅白千鹤。胡姬注意到了,她轻哼了一声,把白千鹤手中的酒夺过来,斜眼问:“许久不见,你倒是又添了许多风流债。这是你的小情人?”

    白千鹤冤枉,他连忙道:“我确实沾花惹草,行事风流,但我和女人留情有三个准则,一不碰良家女子,二不碰不情愿之人,三不碰童女幼女。这个小姑娘身体都没长开,一团孩子模样,我就算再没有底线,也不至于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吧?”

    胡姬知道白千鹤的品行,他虽然行走于黑白两道,干的是顺手牵羊、偷鸡摸狗之事,但为人最重义气,绝不会动老弱病残的主意。白千鹤说不认识这个小孩子,那就是真的不认识。

    胡姬信了,她眸光流转,问:“那她眼巴巴跟来,眼珠子都不错地盯着你,是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白千鹤也想知道。他从塌上支起身,对小姑娘招招手,说:“小妹妹,过来。”

    小女孩左右看看,确定说的是自己,悄悄靠近。白千鹤给小女孩塞了块馍,问:“小妹妹,你是谁?”

    小姑娘结结巴巴,说:“我是在这里打杂的,平时都在厨房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看向胡姬,胡姬轻轻点头。白千鹤又问:“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?你认识我吗?”

    小姑娘摇头,说:“不认识。但是刚才一个漂亮姐姐给我一串铜板,让我把这张字条递给你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挑眉,一个人影瞬间浮现在他眼前。他低头,接过小姑娘手中的纸条,缓缓打开。

    “戌时五点,北市南门见。”

    小姑娘把纸条递给他后,就抱着馍跑了。胡姬摇着扇子看了一会,见白千鹤完全陷入思绪的样子,意外地挑眉,问:“又是哪位红颜知己约你?”

    白千鹤摇头,掌心微微用力,将纸条化为齑粉。他没有问传信之人是谁,身形容貌为何样,即便不问,他也知道这是谁。

    白千鹤双手枕在身后,大咧咧地靠在围屏上。过了半晌,他忍无可忍,道:“这么没诚意的吗?请人帮忙,本人连面都不露?”

    其实李朝歌并非没诚意,她将纸条交给小姑娘就走,并不是不重视白千鹤,而是她有更要紧的事情去做。

    宵禁在即,很快洛阳内各门便要落锁了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她得尽快去一个地方。

    禁狱内,看守拿出钥匙,开门之时,还是忍不住回头提醒:“安定公主,这里面关押的都是重刑犯,各个都是穷凶极恶之徒,今年秋后就要问斩了。您确定要进去?”

    李朝歌点点头,说:“我知道。开门吧。”

    看守见劝不动,叹了口气,认命地开门。罢了,这些王孙贵族成天都有新主意,小人物管不了,也不能管。

    狱卒打开漆黑沉重的锁,替李朝歌推开门,却不肯再往里走了:“公主,地上路滑,您小心脚下。”

    随着牢门打开,一股腐朽、阴暗,还混着血腥味的陈腐味道扑面而来。李朝歌适应了一下光线,便从容地走入死牢。

    狱卒担心李朝歌无法适应牢狱里的气氛,殊不知,前世镇妖司的诏狱,可比这里血腥多了。李朝歌穿着精致干净的鹿皮靴,一步步踏在乌漆墨黑,不知道是灰尘还是血迹的地面上,两边牢狱静悄悄的,唯有李朝歌的脚步声回荡其间,阴森又诡异。

    李朝歌很快停在一座牢狱前,里面,一座黑影正一动不动地盯着北墙。他的四肢、脖颈上都拴着铁链,身形像座小塔一般,黑压压的,压迫感惊人。他失神般盯着墙面,即便听到脚步声也没有回头,完全懒得搭理外面的人。

    李朝歌不在乎对方的轻慢,她不紧不慢开口,道:“周劭,汾州人士,少时纠集地痞,逞凶斗恶,打家劫舍,永徽十五年金盆洗手,退出黑白两道。永徽二十一年,当街杀晋州刺史之子。可是你?”

    狱中人隐没在黑暗里,肌肉虬结,身形庞大,胳膊比得上寻常人腿粗。即便被□□,也不掩身上的危险气息。

    就算听到了自己名字,周劭也没什么反应,冷淡道:“既然知道,何必多此一问?我已经说了,要杀要剐,悉听尊便。但是罪名,我不会认的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点点头,道:“好。你身为平民却袭击官员,还杀了晋州刺史的儿子。民犯官是死罪,你已被判斩首,秋后问斩。你永徽十五年便已金盆洗手,六年来安分守己,没有惹出任何争端,按理说不会轻易杀人才是。可是你偏偏杀了当朝三品大员的儿子,还拒不认错。大理寺因你情节恶劣,毫有悔改之意,便判处死刑,今年秋后执刑,而且不参与天下大赦。周劭,你当年也算叱咤一方的□□人物,如今落得这个下场,可有什么想法?”

    周劭听后沉默良久,冷笑一声,道:“砍头不过碗大的疤,死了就死了,有什么可叽叽歪歪的?我不知道你是谁,但是能出现在这里,想来也是个有身份的人。我和你们这些朝廷之人没什么可说的,你若是想听忏悔认错的话,那还是换个地方吧。”

    周劭话语中对朝廷的敌意极大,李朝歌没做解释,她在牢狱外缓慢踱步,仿佛在丈量狱中的面积。走廊中灯光晦暗,时隐时灭,她走到光芒交界处,突然问:“若是我给你另一个选择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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