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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8章 义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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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, 里面的空位告诉她并不是。她真的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山村,也见到了那位仙人。

    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般,最后看了黑森林一眼, 毅然决然转身,头也不回地往前走。弃我去者,昨日之日不可留;乱我心者, 今日之日多烦忧,她的路, 在前方。

    ·

    南林镇背靠山林, 面前环水,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,成为近一带最繁华的城镇。南来北往的商人, 或者想去黑森林里碰运气的侠客,都在南林镇落脚。

    白千鹤坐在酒楼上,手里端着烧春酒,另一只手放在在膝上,怡然随着琵琶打拍子。他一天前从黑森林中出来,之后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间,在房里闷头睡了一天一夜, 直到现在, 白千鹤换了干净的衣服, 叫了一桌好酒好肉, 还有美娇娘弹琵琶助兴, 白千鹤才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。

    他靠在栏杆上,懒散望着楼下,心道这才是人过的生活。孬种就孬种吧,黑森林这种鬼地方, 不闯也罢。

    白千鹤成名已久,四海为家,素来没个正行。前不久他和人打赌,要独闯黑森林,赢了的话对方给他一大笔酒钱。白千鹤本来想着,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,为了好酒好钱,豁出这条命又何妨?但是他去黑森林里走了一圈后,突然觉得还是命更重要,那笔钱不要也罢。

    但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的。白千鹤正坐在酒楼上惆怅,忽然眼神一凝,注意到一个女子从楼下走过。他揉了揉眼睛,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,连忙挥手:“小妹妹,小妹妹!对,就是我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听到熟悉的声音,慢慢停下脚步。白千鹤趴在栏杆上,嬉皮笑脸地对李朝歌说:“小妹妹,你还活着呀?哎呦,那天天黑没看清,没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。小美人,为兄请你上来喝一杯?”

    李朝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。上一个敢叫她“小美人”的人,坟头草都三尺高了。要不是因为重生,白千鹤现在还能给对方拔拔草。

    不过免费的饭不蹭白不蹭,李朝歌平静地走进酒楼,登上楼梯,坐到白千鹤对面,并且对弹琵琶的美人说:“麻烦添一副碗筷,谢谢。”

    美人左右看了看,确定没有其他人,抱起琵琶对李朝歌福了一身,垂头走了。白千鹤啧声:“小美人,你这事做得可不地道。你吃饭就吃饭,赶走我好不容易找来的琵琶娘做什么?”

    李朝歌从隔壁桌捞了双筷子,在桌上一磕,自然而然地挑菜吃:“她们也不容易,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风月惯客,她们才被迫卖艺。对了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把菜放到嘴里,抬头,黑白分明的眼珠静静扫了白千鹤一眼:“别叫我小美人。”

    她的表情是平静的,可是白千鹤分明听出了杀意。他面上笑容不变,眼睛粗粗一扫,发现李朝歌只动了他吃过的菜。

    啧,小小年纪,戒心不小。她到底是什么来路,身上的武功从未在江湖中听过,而且她的年纪,也太年轻了。

    白千鹤笑着,给李朝歌倒了杯酒,亲手放在李朝歌身前:“这杯酒算是为兄给你赔罪。当日情况紧急,为兄另有要事,不得不先走一步。妹子,对不住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完全不在意,她摆了下手,说:“不必。你我萍水相逢,本来就该各奔东西,没什么可对不起的。何况,我也不需要帮助。”

    “妹子豪爽!”白千鹤拍了下桌子,端起满满一杯酒,“我白千鹤平生最敬英雄,这一杯,我敬小妹妹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说着仰头,一饮而尽。白千鹤这些年也算浪迹花丛,见多识广,再加上他长得好看,风月场中颇受女子喜欢。不过,面前这位小美人却没有任何动容,她依然冷若冰霜,轻轻点头道:“原来你就是白千鹤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挑眉,问:“怎么,妹妹知道我?”

    “江洋大盗白千鹤,谁不认识?”

    白千鹤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,他不由抚了下额发,苦恼地撑着额头道:“唉,太受欢迎也是种罪。我都不知道,在下区区贱名,竟然已经传到山林里来了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沉默片刻,说:“你可能误会了,我是从朝廷通缉令上认识你的。”

    镇妖司专管疑难杂案,白千鹤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册上挂了许久。要不是因为东都案子层出不穷,李朝歌没时间去追白千鹤,前世他的坟头应该是片荫凉地。

    白千鹤不屑地呵了一声,倚在围栏上,不在乎地说道:“朝廷那帮废物,就算我站在他们跟前,告诉他们我的名字,他们抓得着我吗?”

    李朝歌坐在对面,静静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白千鹤并不知道他曾经离死亡无比接近过,他照例骂完朝廷废物,回头对李朝歌说:“妹子,我看你投缘,不如交个朋友。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李朝歌和闺阁女子不同,并没有闺名不能泄露给丈夫之外的人之类忌讳,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,现在时机未到,她多少要避讳些:“现在还不能说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挑眉,识趣地没有再问下去。他忽然凑近了,问起另一个感兴趣的问题:“妹子,那只黑色的怪物,你真把它杀了?”

    “没杀。”李朝歌说,“妖物也是命,没作孽前不能杀。我只是把它打成重伤,回去养一养,应该还能活。只不过,以后它只能当狗了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倒抽一口凉气。简简单单一句话,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。他自认闯荡江湖,见多识广,可是见了那只黑狗妖还是吓得腿软。而面前这位看起来美丽无害的小姑娘,竟然能将其打成重伤。

    真人不露相,会咬人的狗不叫,古人诚不欺我。

    其实后面白千鹤冷静下来,也想通关节了。那只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坚硬,刀枪不入,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晕。她能射伤怪物,自然也能杀了它。

    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伤得了妖怪,那个时候白千鹤就该想到,李朝歌不是寻常人。

    隐居深山,不通世事,容貌美丽,年纪也小的惊人。这多半,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。

    如今天下百花齐放,道佛盛行,有修习武功强身健体的,也有修仙问道追求长生的,总体而言,大家互不干涉,道凡不交,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画好地盘,彼此井水不犯河水。白千鹤以前也对尼姑道士敬而远之,但是这位小姑娘是个例外。

    白千鹤看人的本事多少还有,他总觉得面前这位是个人物,而且,他看不透此人。如此,他更好奇了。

    白千鹤含笑打量李朝歌,吊儿郎当问:“小妹妹,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?”

    李朝歌吃饭速度极快,说话的功夫,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。她将筷子并排放在桌上,用帕子擦干净嘴,才说:“东都。”

    “呦,洛阳啊!”白千鹤注意到李朝歌的动作,唇边的笑意越发意味深长,“洛阳离剑南可不近。小妹妹一个人,敢上路吗?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敢。”李朝歌说着站起来,握着剑对白千鹤抱拳,说,“你请我一顿饭,我也放你一条生路。告辞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不由挑眉,放他一条生路?小姑娘好大的口气!白千鹤纵横江湖数十年,江南首富的金库摸过,大理寺的牢狱探过,皇家禁苑也进过几次。便是皇家第一高手,也不敢在白千鹤面前说这种话。

    白千鹤没有说话,含笑看着李朝歌离开。她明明才十五六岁,可是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女的活泼,抱着剑走在街上,很快就消失不见了。白千鹤摸了摸下巴,颇觉有趣。

    不知为何,他总觉得要不了多久,他们就会再见面。

    事实确实如此。李朝歌走出南林镇后,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她总不能走着去洛阳,可如果置办坐骑,她又没钱。

    李朝歌已经太多年没有操心过钱财了,以致于刚才她都没想到,赶路也是要花钱的。

    李朝歌苦恼了一会,一抬头,看到镇子门口贴着一张通缉令,通缉江洋大盗白千鹤,赏金一万钱。

    最下面盖着大理寺的章。

    李朝歌想了想,觉得可以。虽然前世镇妖司和大理寺一直是竞争关系,可是偶尔挣一挣对家的钱,也不算自降身价。

    李朝歌很快拿定主意,愉快地回去捉通缉犯。白千鹤在酒楼上自饮自酌,一杯酒都没有喝完,就发现李朝歌去而复返。

    白千鹤惊讶,问:“小妹妹,你怎么回来了?莫非遇到了坏人?”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李朝歌说得好好的,忽然毫无预兆地举起剑,将白千鹤一把押下,“我是回来捉坏人的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完全没料到她来这一手,都被打蒙了。白千鹤反应过来后,立刻挣扎,然而就和见了鬼一样,无论他施展多少神通,都挣不脱李朝歌的剑:“你疯了?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很简单,捉你回去,换赏钱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因为我缺去东都的盘缠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用力挣扎,当他确定自己完全没有从李朝歌手下逃跑的可能,并且李朝歌当真露出押他去衙门的倾向后,立刻慌了:“妹妹……不,姐姐!我们有话好好说。你缺钱早说啊,我完全可以送你,何必非要去衙门,伤了彼此和气呢。”

    “也对。”李朝歌低声喃喃。白千鹤倒是提醒了她,他是神偷,普通县衙的大牢怎么关得住他呢?李朝歌刚才允诺过放白千鹤一条生路,她不会亲手抓白千鹤,所以可以让大理寺来。普通县衙关不住他,不如将他押送到东都,让大理寺接手。

    李朝歌觉得这个办法好,这样一来,路上的盘缠省了,去了洛阳后,还能讹大理寺一笔钱,简直无本万利。李朝歌对白千鹤笑了笑,松开剑,说:“好啊,走吧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一边对李朝歌说好话,一边活动手腕,突然毫无预兆地跃上房顶,飞快地往外跑。房屋市集在他脚下几乎成了残影,白千鹤得意地哼了一声,说:“小样,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,你还想捉我?下辈子吧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终身一跃,从阁楼上拐弯,险些撞到一柄剑上。他急忙刹脚,险险停在剑尖前。

    李朝歌在他对面笑了笑,说:“轻功不错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像见了鬼一样看李朝歌,他悄悄后退两步,转身朝相反方向跑。李朝歌收起剑,轻轻叹了一声:“你确定还要跑吗?”

    白千鹤脚步硬生生停下。他浪迹江湖十来年,第一次遇到这么可怕的女人。他回头,勉强地笑了笑,问:“妹妹……或者姐姐,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已经说了呀。”李朝歌站在房顶上,看着他微笑,红唇轻启,“去东都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李朝歌平静地喝了口茶,轻声道,“要不然,你活不到现在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一时无语,但又知道李朝歌并没有夸大其词。他要是敢动不正色的心思,都不需要施行,刚起意就被李朝歌一刀了结了。

    白千鹤见两人没有误会,可以心平气和地谈话,便自己找地方坐下,随便挑了个橘子剥开:“你知道?”

    “我当然知道。”李朝歌淡淡瞭了他一眼,“我若不知,为何要来东都?”

    白千鹤剥开黄澄澄的皮,随便丢了一瓣到嘴里。有点意外,但是回头想想,也在情理之中。

    他先前询问李朝歌姓名时,李朝歌不肯告知,想来就因为她是公主吧。她和身上衣着格格不入的用餐礼仪,对朝廷机构非一般的了解,以及看到皇帝皇后时奇怪的表现,现在都有了解释。

    白千鹤三下五除二将橘子吃完,拍了拍手,问:“你真的是?”

    “显然。”李朝歌放下茶盏,低头整理袖子。即便前世穿过许多次,再换上时,她依然觉得襦裙不方便极了。她一边和过分宽大的袖口斗争,一边平淡道:“我若不是,以天后那样精明的性格,会允许我侵占她女儿的位置?”

    也是。白千鹤东西吃完了,话也问完了,再没有什么留下的理由。白千鹤站起身,抱拳道:“我白千鹤纵横江湖十载,见过许多英雄,也见过无数宵小。妹妹智勇双全,当得起少年英才这一句赞。能遇到妹妹是白千鹤之幸,但是,江湖人士不和官府打交道,妹妹既是朝廷中人,那我们就此别过。后会若有缘再见,只要妹妹还愿意和我们这些人来往,为兄亲自赔妹妹和未来驸马一顿喜酒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说完,就要离开。李朝歌没有阻拦,在他出门的时候,突然问:“你替人跑腿偷东西,不过是为了钱财。若我能给你更多呢?”

    白千鹤没有回头,轻轻笑了笑:“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。承蒙公主看得起,我一介小贼,不敢入公主的法眼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点了点头,随意问:“江湖是什么,朝堂又是什么?”

    这一句话把白千鹤问住了。他呆了片刻,道:“江湖就是江湖,朝堂自然是官府。”

    “江湖行侠仗义,官府亦为民伸冤;江湖打打杀杀,朝堂之上,杀人不见血的战争亦无处不在。当江湖侠客,救得是一人,一物,一方百姓。唯有朝堂,才能救天下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被说的笑了,他转身,看着李朝歌,挑眉问:“之前不知姑娘是公主,多有失敬。如今你如愿以偿,父母也认了,公主也当了,以你的武力,以后无论宫廷还是后宅,再没人能伤你。你已经得到一切,为什么还要留着我?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对此,李朝歌只是轻轻一笑。她慢慢抬起眼睛,她眉眼如画,眼角飞扬上挑,颇带着一股艳劲儿,而眼睛里的光芒,却明耀灼目,悠悠不绝:“谁说,我要回归后宅了?”

    她费尽心机当公主,竟然不是为了荣华富贵?白千鹤正要说什么,外面忽然传来走路的声音。白千鹤一凛,立刻要施展轻功离开。李朝歌冷冷瞥了他的位置一眼,毫不留情道:“回来,把你的橘子皮拿走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跑都跑远了,又颠颠返回来,收起橘子皮继续跑。

    白千鹤走后没多久,门外传来笃笃笃的叩门声。几个宫女站在外面,低声问:“公主,您在里面吗?”

    李朝歌不紧不慢地把茶喝完,说:“我在。进来吧。”

    宫女们推开门,低头对李朝歌行礼:“公主,天后请您过去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知道她这边换完衣服,天后肯定很快就会来传她。李朝歌并不意外,她放下茶盏,起身道:“有劳,走吧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出门,去见天后。前殿中,天后正在看一本册子,听到宫人禀报,天后合上册卷,抬起头笑道:“朝歌,你来了。”

    天后先前看到李朝歌的脸,就知道她换一身衣服一定会极美,但即便早有准备,眼前的景象还是大大冲击到天后了。面前的女子青春年少,风华正茂,她眉眼如画,乌发雪肤,眼角下的泪痣若隐若现。柳叶眉加泪痣,这样的长相放在别的女子身上应当是极苦情、柔弱的,然而李朝歌眼角上勾,瞳仁极黑,她的气质又冷淡强势,瞬间显得明亮耀眼,美艳的咄咄逼人,连泪痣都变得杀气蓬勃。

    天后目中生出赞叹之色。她再一次在心中感叹,她已经老了呀。

    李氏有胡人血统,可是武家却是并州人氏,纯正的汉人。武家几个姊妹,清一色鹅蛋脸,柳叶眉,樱桃唇,观之温柔可亲,妩媚娇艳。也正是因此,天后才能从昭仪做到皇后,和皇帝育有两子两女,始终盛宠不衰。

    她能走到今日的位置,自然是因为聪明的头脑和出色的政治能力,然而最开始得宠,却是靠了长相。

    天后的几个子女中,太子李善、赵王李怀全部随了李家,连身体、性情也如他们的父亲一样,大病小病不断,特别容易疲惫。小女儿李常乐体质像天后,天生精力充沛,活泼健康,但长相却像姑姑,完全没有遗传到武家这边的特点。唯有李朝歌,是各方面都最像天后的。

    天后越看越喜欢。一别十年,如今大女儿平安归来,天后也恨不得加倍补偿这些年缺失的母爱。她示意李朝歌坐到自己身边,握着李朝歌的手,轻声问:“刚才仓促,没来得及问你这些年的经历。这几年,你住在哪里,有没有受苦,有没有被人欺负?”

    李朝歌不擅长处理感情关系,天后提问,她就认认真真地回答:“小时候的事我记不清了,听周老头说他六岁捡到了我,十二岁之前我们居住在屏山,后来遇到一些事情,他带着我搬到十里大山黑林村。习武难免要吃苦,但山里生活不便,危机四伏,吃苦是应该的,不肯吃苦才要丧命。被人欺负……这倒没有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说的是实话。周老头从小秉行一个原则,被人欺负就是自己无用,练强了重新打回去,哭哭啼啼请家长出面,简直是绝世大孬种。李朝歌很小的时候被人嘲笑无父无母,后来她武力变强,谁敢惹她她就把谁揍成猪头,小时候的仇自己一一报了,也不算被人欺负。

    天后听到这些话,心中又酸涩又感慨。李常乐和太子兄弟从小过得是什么日子,而李朝歌又过着什么日子。相较于洛阳公卿子弟,李朝歌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。

    天后记得李常乐八岁的时候不会写字,被夫子打了下手心,哭了三天三夜,皇帝、太子、赵王还有武家、裴家、长孙家,轮番送礼,千方百计哄李常乐开心,好容易让李常乐重新笑了出来。而李朝歌呢,能坦然地说出“吃苦是应该的,不肯吃苦才要丧命。”

    天后心中叹息,她又问:“听说今日是你救了圣人。你为何力气这么大,能徒手扛住妖熊的攻击?”

    “它不算什么厉害妖怪。”李朝歌语气十分不在意,说,“我们居住的小山村,外面怀绕着黑森林,背后靠着十里大山,家家户户都靠打猎为生,五岁小儿都可杀狼。剑南雾气重,山里多精怪,我从小跟着周老头进山,见过不少危险的妖怪,那个黑熊精只是力气大而已,算不得什么。”

    天后再一次叹息。不过李朝歌的话她是信的,朔方之变时他们选择去剑南,本就是看重了那边倚仗天险,道法昌盛,有不少隐士大能。听李朝歌的话音,她被高人收养,还从小在一个与世隔绝、武道非凡的山村长大。村子里自己人可能察觉不出来,但是放到外面,恐怕各个都是绝顶高手。

    五岁杀狼,这绝不是普通孩子能实现的。

    天后试探问:“不知收养你的侠客和村庄在何处?他们收留了你,还庇佑你长大,合该赐下封赏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摇头,说道:“周老头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消失了。村子被山林围绕,黑森林是不毛之地,多年来少有人能活着出来。外面人进不去,而村子里有祖训,除非天罚否则不得离开故土。所以,赏赐恐怕送不到他们手里。”

    天后本是随便问问,听到李朝歌的话,她知道这样的异人最难拉拢,便打消了招揽的念头。不过,天后倒注意到一些细节:“你非但会武功,还会杀妖?”

    李朝歌细微颔首,诚实道:“不算会,勉强能杀而已。”

    天后早就听侍从转述了后山的事,依侍从的描述,天后可不觉得李朝歌“勉强”。天后心中隐约生出一些念头,然而现在还太早了,天后温柔笑着,对李朝歌说:“有一技傍身是好事。我虽然心疼你吃苦,但是看到你能保护自己,放心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,又觉得欣慰。女子天生势弱,离了后院和丈夫,什么都不是。但是你不一样,以后无论你嫁给谁,阿娘都不必担心驸马欺辱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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