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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3章 下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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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来人全身裹着黑衣, 他没料到树上居然有人,立刻摆双手投降:“女侠饶命。小生并非有意冒犯,但后面有怪物, 看在大家同是人的份上, 容小生在这里躲一躲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当然确定他是人,才会让他窜上树。李朝歌眼神从对方身上扫过, 这个男子穿着夜行衣, 脸颊白皙,红唇齿白, 眉目含情,颇有些小白脸的模样。可是看他湛湛发光的眼睛,草地上踏风无痕的轻功,很明显不会是个小白脸。

    李朝歌没有问黑衣人的身份, 她确定对方不敢轻举妄动后,就收回剑,冷冷道:“安静,要不然我就把你扔下去。”

    黑衣人忙不迭点头。他们这里刚稳定下来, 树林深处就传来重重的脚步声, 无须交流,李朝歌和黑衣人一起屏住呼吸。

    李朝歌练过心法, 黑暗中依然可以如常视物。隔着幢幢树影, 她看到一个浑身漆黑、身形庞大的黑影逼近, 它毛极长, 都耷拉到地上, 根本看不清长相。可是它的眼睛却和铜铃一样,从浓浓的毛发后,散发出危险的气息。

    它走路缓慢, 跌跌撞撞,看起来很没有章法。黑毛怪物渐渐朝他们这个方向逼近,李朝歌手指握紧剑柄,黑衣人屏住呼吸,全身都紧绷起来。

    黑毛怪物呼哧呼哧喘着气,继续往前走,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们。黑衣人悄悄松了口气,然而李朝歌眼神猛地变亮,毫无预兆地跳下树,高喝道:“跑!”

    黑衣人被吓了一跳,可是他行走江湖多年,全靠机敏和轻功过活。他在李朝歌行动的那一瞬间也跟着跃起,他刚刚离开树杈,就看到他们刚才所在的位置缠上来许多藤蔓。藤蔓上长着红色的刺,像是有自主意识一样轻轻蠕动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    黑衣人心都凉了,他千手神偷白千鹤行走江湖这么多年,没有死在官府和仇家手里,竟然要折在这个深山老林?白千鹤还没有落地,那只黑色的长毛怪物就呼啸着扑来了,白千鹤只能中途换气,在半空中硬生生拐了个弯,险险躲开长毛怪的攻击。

    白千鹤狼狈落地,他落在地上后都不敢喘气,赶紧又往后撤。他以轻功闻名,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狼狈地逃过了,然而那只毛乎乎看不清什么模样的怪物像是认准了他一般,嗷呜一声,猛扑着朝白千鹤追来。

    长毛怪物张开血盆大口,白千鹤都能看到里面的尖牙。他本以为自己此命休矣,这时上方忽然划过一阵冷风,一个女子从他头顶掠过,重重踹在怪物的毛脸上。

    怪物被一脚踹开,李朝歌借着反弹的势头,在树干轻轻一踏,反身跃上树梢:“它是条狗,干扰它的嗅觉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站在后面,重重换了两次气,才反应过来李朝歌在说什么。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什么能辨认出这是狗妖,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李朝歌躲在树上可以不被发现一样,白千鹤没有多问,赶紧拿出一包香粉,施展轻功,兜着圈洒在树林中。

    这只狗不是自然修炼成妖的,虽然体型、力量增大许多,可是依然保留着兽的神志。黑暗中它看不清那两个猎物躲在哪里,鼻子被香粉干扰,赖以谋生的嗅觉也失效了。黑狗妖越来越暴躁,压低身形刨地,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。

    白千鹤一动不敢动地躲在树上,心脏现在还砰砰直跳,久久无法平息。寂静中,他察觉到对面的树叶动了动,一柄泛着冷光的箭矢探出来,猛然向黑狗妖疾驰而去。

    对方箭法极准,穿过沉甸甸的长毛,精准地射入黑狗妖后颈。黑狗妖剧烈地吼叫一声,在地上乱冲乱撞,想要将躲起来的猎物赶出来。然而它没有狂暴太久,麻药很快发作,黑狗妖动作变缓,轰隆一声摔倒在地。

    不消李朝歌交代,白千鹤立刻从树上跃下,没命一般往前跑。他轻功了得,几个回合就已经跃出黑狗妖的攻击范围。这时候他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来,白千鹤回头,见那个青衣女子站在地上,手里握着剑,静静盯着黑狗妖的方向。

    白千鹤提起心,隔着树林道:“多谢姑娘搭救。小姑娘,这个怪物不是普通野兽,我们降服不了。趁它现在不能动,赶紧跑吧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没有回头,说:“这么大一只狗妖活动在林子里,若是村民经过,岂不是危险至极?你先走吧,我把路清理一下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惊愕地张大嘴,清理一下?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,最多十五六岁,为什么口气如此吓人?反正两人只是萍水相逢,白千鹤惜命,他对李朝歌抱了下拳,说:“姑娘小心,实在打不过就跑,为兄还有其他事,就先走一步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说完,头都不回地跑远了,生怕慢了被怪物缠上。李朝歌没有搭理那个小贼,她握着剑,轻轻挽了个剑花,将自己为数不多的真气注入到剑身中。

    牲畜野兽一旦成妖,皮毛、筋骨都会变得坚硬强横,刀枪不入。普通兵器砍在兽妖身上,根本伤不了它们。

    只有法术才能打败法术,对付妖怪,用凡人的武功是不行的,得用降妖术。

    李朝歌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真气可以降妖,并且比修行多年的道士还要厉害。她其实怀疑自己修习的根本不是武功,但是前世今生她都再没有见过周老头,这个疑问也无从取证。

    不过,追究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。李朝歌分明记得前世根本没有黑毛狗,他们横穿黑森林时,只有两个装神弄鬼的小花妖。植物成精的妖怪都弱,前世仅是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就能将花妖制服,之后的出村路上,基本没有遇到危险。

    这一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一只狗妖呢?李朝歌没想通,但是也没关系,有妖怪,杀了就是了。

    至于那个临阵脱逃的盗贼,李朝歌压根不放在眼里。李朝歌打架从来不需要别人帮忙,她从一开始,就没指望过白千鹤。

    李朝歌剑刃立起,剑锋处折射出冰冷的寒光。这柄剑本是把普通凡剑,可是有李朝歌真气加持,立刻变得寒光凛凛,吹发可断。

    黑狗妖认出来这就是刚才踢它的人,身子下压,喉咙里呼呼粗喘,摆出明显的攻击架势。它后腿猛地蹬地,如一座山一般朝李朝歌扑来。几乎同时,李朝歌也从地上跃起,利剑横扫,将偷偷靠近她的藤蔓削成一段段的。

    果然,除了这个黑狗妖,还有另外的妖怪躲在暗处。想来,就是前世那两个小花妖了。

    两个花妖应当和黑狗妖是一伙的,她们负责缠住猎物,黑狗妖攻击。前世黑林村的村民经过时,不知为何只剩下两个花妖。两个花妖法力都很低微,没有黑狗妖根本不成气候,故而轻轻松松被他们俘获。

    前世黑狗妖去哪儿了?或者说,被谁杀了?

    李朝歌心里念头百转,但是她没有多想,就投入到攻击中。背后的两个花妖意识到她们已经被李朝歌发现,动手不再藏着掖着,暗算变成明攻。李朝歌以一敌三,还要时不时躲避凶猛的黑狗妖,从数量上处于绝对的下风。可是她行动处,却丝毫不见局促。

    李朝歌将一股真气顺着藤蔓攻击回去,那个不断使绊子的藤蔓妖马上就消停了。解决了碍手碍脚的藤蔓,李朝歌一心对战黑狗。对付这种毛长的妖怪,用火攻是最有效的,可是李朝歌怕引发山火,便放弃智取,打算将黑狗妖硬生生打死。反正对她来说,只是马上结束战斗和稍缓结束战斗的区别而已。

    黑狗妖的皮毛被李朝歌用剑气划破,左一道右一道流出血来。黑狗妖越发狂暴,不断嘶吼着朝李朝歌扑来。李朝歌矮身躲过黑狗横扑,一个滑铲从黑狗妖身下划过,用剑在它肚子上拉出长长一道血口。李朝歌心里不住嫌弃自己,她的功力为什么只有这么点?她十六岁的时候到底在干什么?

    腹部是绝大多数兽类最脆弱的地方,黑狗妖痛苦地嗷呜一声,趴在地上,很难再站起身攻击了。李朝歌停在后面,手腕微转,将剑身上的血清理干净,然后从地上跃起,双手高举长剑,用力向黑狗妖脖颈处攻去。

    这一招她动了杀手,没有再保存力气,而是将全部力量都注入到剑刃中。可是即将触碰到黑狗妖时,旁边忽然伸出一把银白色的剑鞘,将她的攻击牢牢架住。

    两剑相撞,发出清脆的金石之声。李朝歌这一击用上了全身力气,冲劲并不小,可是那柄剑鞘却动都不动。李朝歌顿时警惕,顺着银色剑鞘,慢慢朝上看去。

    剑鞘修长精致,不知道是什么质地的金属,散发着冷冷的辉光。祥云花纹缠绕在剑鞘上,围绕着中心处的冰蓝色宝石旋转,仿佛是某种神秘的上古图腾。一只修长的手握在宝石旁,宝石是冷的,他的手指比宝石还要冰冷华贵。

    再往上,李朝歌看到一袭白色长袖,袖口暗光流动,隐约能看到浅金色的嘉量、华表和星芒。一个带着银色面具的人,同样在注视着李朝歌。

    李朝歌面无表情,可是心中非常紧绷。这个男人是什么时候来的?她丝毫没有察觉便不说了,刚才她全力一击,男子一伸手就能接住。他的实力,要远在她之上。

    李朝歌没有收剑,就那样冷冷地男子对视,问:“你为何阻我杀妖?”

    “没有人阻止你杀妖。”秦恪没在乎李朝歌紧紧握在剑柄上的手,他很轻松地将自己的佩剑收回,回身看向黑狗妖,手心散发出一阵银色的光点,慢慢流入到黑狗妖口中。黑狗妖像是被什么力量擒住了喉咙一般,身体不受控地腾空,张大嘴,四肢徒劳地挣扎着。很快,一颗莹润生辉的白色丹药从它喉咙里升出来,平稳地落入男子掌心。黑狗妖也迅速缩小,马上变成一只普通黑狗,坠落在地。

    李朝歌刚才就觉得这只狗妖不正常,空有强大的妖力、坚硬的皮毛,却没有相对应的神志。原来,它不是自然成妖,而是被仙丹催熟的。

    秦恪将混元仙丹收起,对李朝歌说:“好了,现在你可以杀它了。”

    杀妖他不管,但混元仙丹是天庭财物,可不能被破坏了。

    李朝歌看着地上那天奄奄一息的黑狗,哪还有继续的心思。她反手将长剑收回剑鞘,见前方的男子露出离去的架势,立刻追上问:“你是谁?”

    秦恪不回答。李朝歌跟着走了一段路,再一次问:“你之前,是不是来过这里?那个时候,我们还住在屏山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明明危在旦夕,但是此刻,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看热闹的眼睛:“怎么了,到底是谁来了?”

    李朝歌正在逮白千鹤,听到后面的声音,她动作一顿,白千鹤也从她手下溜走了。

    李朝歌耳聪目明,自然完整听到了官兵的话。即便没听到,靠那些人的衣服,李朝歌也能猜出来是谁。

    这些人是金吾卫。天底下能让天子近卫开道的,还会有谁?

    李朝歌心中生出种难以言喻的感情,她没有再管白千鹤,慢慢转身,看向前方。

    城墙内传来民众的欢呼声,其间夹杂着“圣人万岁”“天后千秋”等话。欢呼声像波浪一样往外传递,很快,城外的人也纷纷跪下,四面八方充斥着狂热的呼喊声。

    李朝歌没有跪,她隔着黑压压的人头,看到熟悉的仪仗一样一样走过,一座华丽的车架慢慢从城门驶来。这辆车极大,顶端盘旋着五爪金龙,四面垂着金灿灿的珠纱,隔着帷幔,隐约能看到一对衣着华丽的夫妇,并肩坐在车中。

    李朝歌心脏突然剧烈地揪起来,她一动不动盯着纱幔后的人影,一瞬间拥堵的人潮、铺天盖地的欢呼声全部离她远去。她的世界里,只剩下她和马车里的那两人。

    被她亲手杀死的母亲,以及她未曾谋面的父亲。

    白千鹤本打算趁乱溜走,他一边悄悄往外摸,另一边防备着李朝歌。然而这次,他走了好几步,李朝歌竟毫无动静。

    白千鹤心里觉得奇怪,他回头看了一眼,见李朝歌定定看着前方,许久动都不动一下,像傻了一样。

    白千鹤那该死的好奇心又冒出来了。他明知道自己该趁机跑,可是他的腿像是有自己的想法一般,又折了回来。白千鹤停到李朝歌身边,顺着她的视线望了一会,伸手在李朝歌眼前摇晃:“妹妹,你看什么呢,这么入迷?”

    白千鹤是真的好奇。若说李朝歌看到皇帝皇后激动,她却既没有下跪也没有欢呼,若说她不关心皇室,那为何一动不动地盯了那么久?

    白千鹤目露探究,李朝歌回神,没在意白千鹤的试探,说:“没什么,我想看便看了。”

    这话白千鹤可不信,他正要说什么,四周又传来喧闹声。白千鹤抬头,见城门口驶出一辆精巧的青凤衔珠鸾车,四周拱卫着世家子弟和随从侍卫,一派众星拱月之势。路人中有人欢呼“公主来了”,车里面的人听到声音,笑着回头,隔着帘子对百姓挥手。

    此时皇室和百姓并没有隔离,每逢年节,帝后都会亲临城楼,与民同乐。李常乐从小习惯了这种场合,这次她照例和民众互动,一闪而过间,李常乐似乎看到人群中站着一个女子,隔得远看不清长相,但是李常乐能感觉到,她在看着他们。

    李常乐莫名打了个寒战。这个女子是谁?为何这么大的胆子,见到皇室不跪,还敢直视公主銮驾?

    李常乐不知为何涌上一股心悸,心跳突然变得极快。外面的人见她动作不对,靠近了问:“公主,你怎么了?”

    听到熟悉的声音,李常乐猛地回神。她意识到自己坐在銮驾里,前面不远处是父母,两个兄长和众多表哥骑着马拱卫在她周围。她是安全的。

    李常乐慢慢放下心,她想,可能是昨夜太激动了,没睡好,刚才被魇住了吧。李常乐没放在心上,她对裴纪安笑了笑,娇声说:“没事。裴阿兄,谢谢你。”

    裴纪安听到李常乐说没事,心中微微松了口气。不知为何,今日他的右眼一直跳个不停,裴纪安本以为过一会就好了,可是随着出城,他的情况愈演愈烈,连刻意忽略都不行了。

    裴纪安暗暗纳罕,他护送在李常乐车架左侧,并没有看到另一边人群的景象。裴纪安在心中过了一遍一会要做的事情,确定再无疏漏,才终于放下心。

    兴许,是他太紧张了,请求赐婚的条件都已备好,李常乐就在他一臂之遥的地方。如今万事俱备,只欠东风,很快,李常乐就会成为他的合法妻子了。

    他的人生即将走回正轨。这才是真正属于裴家大郎君的,光明坦荡的一生。

    御驾后跟着公主车架,再之后是宗室贵族,公侯伯爵,世家大臣。队伍浩浩荡荡走了许久,才终于结束。车队走远后,人群慢慢散开,白千鹤也不着急跑了,他杵在四散的人流中,啧啧感叹:“真好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冷冷瞥了他一眼,问:“好什么?”

    “自然是当王孙贵族真好。”白千鹤真情实意地叹道,“一辈子吃穿不愁,美人在怀,万人敬仰,多舒服的日子!可惜我没投个好胎,没资格尚公主了。以我看人的眼力,那位公主绝对是位美人。不知道公主还收不收面首,我虽然不想当驸马,但是做对露水夫妻,也还不错。”

    天下大道至简,殊途同归,浪子的终极归宿,便是小白脸。

    李朝歌翻了个白眼,被恶心出一身鸡皮疙瘩:“瞧瞧你这点出息。不过一个公主而已,有什么可追捧的?”

    “哎呦!”白千鹤夸张地叫了一声,挤眉弄眼道,“妹妹,你可不能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。你虽然也漂亮,但毕竟不能和公主比。人家可是皇帝的女儿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依然不以为意,皇帝的女儿有什么了不起,被人宠爱,何如赐人宠爱。相比之下,她更愿意当皇帝。

    白千鹤就算见多识广,但是能亲眼看到御驾出行,多少是桩奇事。他不住长吁短叹,遗憾自己没机会傍公主。他正说得过瘾,一回头,见李朝歌翻身上马,似乎要赶路的样子。

    白千鹤愣了一下,浑然忘了不久之前李朝歌还要扭送他见官,脱口而出道:“妹妹,你要去哪儿?”

    “去当公主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眨了好久的眼睛,才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:“嗯?”

    ·

    渑池西五里,红叶岭,白千鹤躲在石头后,小心翼翼地隐藏着。他试着探出半只眼睛,瞧见远处人影攒动,彩旌重重,马蹄扬起的尘土都能隐天蔽日。众多衣冠华丽的侍从围绕在周围,最外面还跟着带刀侍卫。

    便是三岁小儿都能看出来这是某世家豪门游猎,万万惹不得。白千鹤是习武之人,目力要更好些,他甚至看见了旌旗上的“唐”字。

    白千鹤赶紧收回脑袋,大口呼吸,心想他这一天天简直刺激极了。白千鹤回头,见李朝歌紧紧盯着前方,似乎憋什么大招的样子。白千鹤忍无可忍,悄悄问:“妹妹,这是行宫,皇帝皇后住的地方,偷溜进来是要杀头的。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李朝歌正在人群中寻找皇帝,听到白千鹤的话,她回头,淡淡瞥了白千鹤一眼:“你屡次闯入皇家禁苑,偷窃国宝,竟然还怕杀头?”

    “你也说了我那是偷。我最多趁着夜深人静顺点钱花,哪像你,简直是明闯。妹妹,我们丑话说在前面,冤有头债有主,你如果和皇帝有私仇,你自己了结,我可不会帮你。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,就算再高的功夫,也不能招惹官府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轻轻应了一声,低不可闻说:“我知道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担心李朝歌想行刺,事实上,她追到禁苑确实有目的,却不是为了寻仇。

    白千鹤提心吊胆了一路,不过现在看李朝歌的脸色,似乎并不是刺杀。白千鹤慢慢放下心,问:“妹妹,既然不是私人恩怨,那你追过来做什么?这里是皇帝围猎的行宫,平民百姓进不得,万一被人发现,会被治犯上作乱、预谋行刺之罪。这群官府的人最不讲道理,到时候说也说不清楚,证明也证明不了,一旦跑了就是畏罪潜逃,以后一辈子都是麻烦。妹妹你年纪轻轻,可不要为了一时意气,搭进去自己一辈子。”

    “只有你才和别人打赌,我从来不拿这种事当炫耀的资本。”李朝歌冷冰冰扫了白千鹤一眼,她注意到前方的人马开始行动了,一个穿着红衣的人一马当先,后面一众扈从浩浩荡荡跟上。李朝歌意识到最前面的人就是皇帝,她立刻站起身,握着剑跟上。

    白千鹤追上去,颠颠问:“不是寻仇,也不是打赌,那你到底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白千鹤实在是好奇极了。都说好奇心害死猫,白千鹤就是一个好奇心格外旺盛的人。李朝歌不理他,白千鹤不气馁,仗着自己轻功好,始终不远不近地跟着李朝歌。白千鹤像块狗皮膏药一样黏了许久,李朝歌甩也甩不掉,又怕一会被白千鹤添乱,只好说道:“圣人和天后向天下悬赏长女的下落,我是来认亲的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预想过很多可能,万万没想到,竟然听到这么一个答案。他惊讶地瞪大眼睛,嘴都合不拢了:“认亲?你说你是皇帝和皇后走失的长女?”

    白千鹤太过震惊,脚下的步子慢了片刻,瞬息的功夫李朝歌就飞远了。她的身法轻巧敏捷,像阵风般从树梢掠过,踏风无痕,唯有树枝尾端轻轻晃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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