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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除夕之夜 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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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class="">  今天这顿饭,是万达为了犒劳这几天辛苦办案,大年夜还要在北镇抚司里值守的兄弟们准备的 。

    袁大人和王大人两位今天晚上按例要去皇城内上值守夜,明天一早同圣驾一道去祭祀皇陵,所以没有来“与民同乐”。

    因而这顿开在膳堂的“年夜饭”,北镇抚司衙门里职务最高的就是万达万千户了。

    老大不在,小鬼造反。

    很多本来今天不上值的兄弟都赶来凑热闹,掐着开饭时间才一道走入了衙门,互相拜年。

    今天这北镇抚司可是一扫往日的阴森肃穆,而是张灯结彩,一团和气。要不是后面的诏狱依然阴风阵阵,时不时地飘出一声惨叫,旁人还以为这是哪间大酒楼呢。

    “万千户,过年好,您吉祥啊。”

    “邓总旗,过年好。自己找位子啊,我不招呼你。”

    邓翔带着两壶酒走进膳堂,就看到万达正指挥着高会和两个力士将做好的菜,源源不断地从厨房端了出来。

    今天来吃年夜饭的锦衣卫有足足三桌人,后厨的人为此杀了六头羊。

    “乖乖,这都是什么啊……太丰盛了吧。”

    和众人打过招呼,邓翔走到已经入座的杨休羡身边坐下。

    看到杨休羡面前空空的酒杯,邓翔笑着扬了扬手里的酒坛。

    “这是南京锦衣卫的朋友送我的‘香雪梅’酒。难得今天不用上值,在膳堂用餐还能喝酒,我就把它给带来了。大人一定要尝尝。”

    杨休羡笑着和他碰了一杯。

    “怎么今天不在家吃团圆饭,嫂子不会生气?”

    和单身汉杨休羡还有高会不同,邓翔有妻有女。在京中也有宅子,还有仆人和老妈子,可谓小康之家。

    “带着闺女一起去大兴娘家过年了。她非要说内城里血腥味太重,受不了。我怎么就闻不出来呢?”

    “那是因为我们身上已经沾满了血,每天又进出诏狱,早就习惯了吧。”

    杨休羡苦笑。

    邓翔在京师的宅子,就在西市附近,一推窗就能看到四牌楼繁华的街道……和几百个灯笼似得摇晃的人头。

    不想女儿看到这糟心的一幕,邓夫人决定什么时候这批人头被撤下去了,什么时候再回北京。

    “万大人,这都是什么菜,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看到这放了满满当当一桌的菜肴,冷的,热的,汤的,羹的琳琅满目,有些认识,有些压根都没见过,邱子晋实在忍不住问道。

    “今天是全羊宴,说起来大家都是托了邱监生的福才能吃到这一顿呢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邱监生,邱监生以后常来!”

    众人起哄道。

    “哪里,哪里,我会再接再厉的。”

    邱子晋人小脸皮厚,恬不知耻地表示明年将会继续蹭饭。

    万达也跟着笑的开心,指着面前的菜碟一个个介绍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是碟冷盘,叫做白切羊肉。北方挺少见,南方那边吃得多。用上好的山羊,整只羊下锅熬煮,上头要用石头压着。等出锅冷却后,羊肉和羊脂冻成一大块。用刀子切薄片后,可以配甜面酱或者醋碟吃,没有丁点膻味,非常爽口。”

    邓翔低头,发现这盘晶莹剔透的羊肉旁边果然配着一碗醋和一碗甜面酱。

    “这是清炖羊肉,大家平日一定都吃过,不过我还在里面放了肉苁蓉——冬天吃了,不但暖身,还能壮阳哦!”

    众人顿时怪叫一片。

    “这个呢,叫做‘它似蜜’,就是蜜汁羊里脊,是一道炒菜。甜美无比,滑嫩可口。大家一定要尝尝!”

    它似蜜是清廷里的名菜,最得慈禧老佛爷的喜爱,在这时代还没有人吃过呢。一定会受这帮喜欢甜食的明朝人喜欢。

    万达就挨个介绍了拌羊舌,炸羊脆骨,烩羊蹄,烩羊腰,清蒸羊肺,红烧羊腱子肉,绣球羊脑等等,总之把羊身上每一处能利用的地方都做成了一道菜,听得众人心服口服。

    “等等,不是‘全羊宴’么?这里怎么有一道凉拌白萝卜丝?”

    邱子晋指着放在角落里的菜碟问道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‘羊毛’啊,雪白雪白,像不像啊?”

    万达眨了眨眼,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绝了!”

    邓翔拍手叹道。

    “这算什么?重头戏还没上呢!”

    万达回头,对着后厨的方向拍了拍手。

    就看到后厨那帮人,从厨房里端出了三个铜制大碳炉,还有切好的雪花羊肉和各种生的羊下水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个我知道,这是羊肉锅子。”

    邱子晋眉开眼笑。

    “锅子不稀奇,关键是我这个蘸料……”

    万达起身,一把掀开盖在托盘上的白布,露出了下面一叠叠拌好的料碟。

    “这是韭花酱……不对,这里面红色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众人挨个接过料碟,好奇地闻了闻。

    “好辣好辣!舌头都麻了。好家伙,又辣又香!真带劲!”

    邱子晋忍不住好奇,用筷子沾了点酱料,谁知道只是舌尖触碰到了一丁点而已,就觉得一阵火辣辣的疼。

    不过虽然疼,却又是满口生香,让人忍不住想要再来一口。

    这香料太奇怪了,饶是邱子晋这样的吃货,都不能尝过这样新奇的辣味,立即拉住万达问东问西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先不说,等一会儿大家吃了,告诉我喜欢不喜欢,我再说!”

    万达笑着,解下围兜也入了席,坐上最上首。

    “大人,说两句吧,大家一起干一杯。”

    杨休羡笑着给他倒酒。

    “好……那就先恭祝皇帝陛下,千秋万岁,长乐未央。”

    万达站了起来,端起酒杯,对着皇城的方向遥祝。

    众人也一起起身,遥祝陛下万岁,娘娘千岁。

    “再祈愿大明明年可以风调雨顺,国泰民安,永无饥馁。”

    万达说着,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当初刚来京城,准备进宫前,内侍们对老万家几个人突击培训的时候,可是教了很多吉祥话的。

    如今说来,也甚是顺口。

    “国泰民安,永无饥馁。”

    众人附和道,也都满饮下了杯中美酒。

    放下酒杯,众人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,对着满桌的佳肴频频下箸。

    白切羊肉爽口,它似蜜香甜,羊脑滑嫩,羊骨爽脆,大家伙边吃边朝着万达和厨子们比大拇指。

    这顿“年夜饭”的水准,京师里没有一家酒楼比得上。今天来衙门里过年,果然是正确的决定!

    “唔……这什么味道,怎么会这么香。”

    把烫熟的羊肉片从清汤锅子中捞起,放在眼前这个奇怪的酱料碟里蘸了。

    才送入口中,邱子晋本来细长的眼睛都睁大成了圆形。

    “唔唔,好辣,好奇怪的辣味。但是真的好好吃。是不是,高会,是不是奇怪的很?”

    一口咽下了羊肉,邱子晋用胳膊捅了捅坐在他旁边高会的的胳臂,惊奇地连连问道。

    后者连个眼神都欠奉,不只是忙碌地低头涮肉,抬头喝酒。

    “可以啊万千户,这东西是你弄出来的?绿的这个,我知道是韭花,红的又是什么呢?”

    杨休羡尝了一口裹满了这红红绿绿蘸料的肥嫩羊肉,惊喜地看着满脸得意的万达。

    “这可是宫里的东西,是娘娘赏给我的,今天让你们也沾沾光。”

    万达自己也夹起一块烫好的羊肉沾了酱放进嘴里,然后摇头晃脑地说道,“不愧是我,真好吃。”

    这些是姐姐万贞儿,在万达第一次入宫的时候赏赐的辣椒种子,种出来的第一批辣椒。

    因为万达是第一次尝试在盆里种辣椒,也不知道这六百年前辣椒的习性和后世有什么不同,只是在房间里种了十几盆,产量非常有限。

    关键是这个辣椒的辣度如何,香味如何也完全不得而知。

    前几天万达在家尝试做了一道麻婆豆腐,用他熬制的辣椒酱,配上四川麻椒,把老万家的几个人吃的大呼过瘾。

    当然,也有完全无法接受这种辣味的人。比如嫂子张氏,只尝了一口整张脸就涨的通红,灌了好多碗蜜水才消退。

    不过看在场的这些人,接受度都挺高的样子,没有谁说不喜欢的。

    难道是锦衣卫的口味都比较重?

    “宫里的东西?难怪闻所未闻!原来是御赐之物。”

    邓翔在一旁听了,恍然大悟。

    “万千户,这到底叫什么,不要再卖关子了。”

    杨休羡代替众人问出了他们最关心的话题。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它在宫里叫做什么……但是在我这里,它叫做‘辣椒’。”

    万达笑道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“砰!”

    子夜还未到,墙外已经传来了阵阵爆竹声,间或还有七彩的烟火呼啸着窜到高空,洒下一地金色银色的火光。

    万达和众人告别,约定年后再会,便牵着他的小黑驴往家里走去。

    虽然带领缇骑出公务的时候会骑马,但是每天上下值的时候,万达还是要么骑驴,要么步行。

    于是这匹名为“小黑”的河间驴,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北镇抚司的马厩里,和一群“公务员马”为伍,以它私人座驾的身份,吃着衙门的公务员饲料。

    “大人,我和你一起走一段吧。”

    还没走出几步,万达回头,就看到了一手提着灯,一手牵着骏马翩翩走来的杨休羡。

    杨休羡的这匹宝马,是袁指挥使特意送的。叫做“暴雪”,浑身雪白,没有一根杂毛,只有额头中间有一个黑点。英武非凡,是北镇抚司里数得上的好马。

    这匹马平时骄傲的很,旁人的马站的稍微靠它近一些,都会被它又踢又咬,灰溜溜地躲到一边。

    只是如今这“暴雪”只能和小黑驴并辔而行,听着小黑驴脖子上晃荡的铃铛声,也不知道它心中作何感想。

    杨府的宅子在澄清坊的金鱼胡同,就在南熏坊旁边,也算京内一等一的地段了。这在这里的人,也是都是非富即贵,万达不由得好奇地问了一嘴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我爹的宅子,是我叔叔的。家父这一代里,由我叔叔承袭了锦衣卫籍,所以我才当了锦衣卫。”

    杨休羡毫不避讳地说道,“我是妾生的,不讨嫡母喜欢。正好叔叔终生未取,膝下无子,就将我过继了去。家父和嫡母,还有嫡母生的弟弟,现在都住在西山那边。明天我还要去西山给他们拜年请安呢。”

    嫡母是个厉害角色,杨父娶妻二十多年来,除了杨夫人,也只有杨休羡母亲一个女人。

    正确地说,杨休羡是嫡母的陪嫁丫头,身份低下,却比小姐抢先一步怀了身孕。

    杨休羡生下没多久,生母就死了。

    具体怎么死的可能只有嫡母知道吧。随后就被他的叔叔过继,抱进城内抚养长大。

    所以说,如果说万达从小是在霸州军营和街头混大的,那么杨休羡是打小就在各个锦衣卫衙门和北镇抚司长大的。

    杨休羡小时候知道自己不受嫡母喜欢。只有逢年过年和父母大寿时,才不得不前去请安磕头。

    童年时候,他见到嫡母还会觉得忐忑不安,那女人看他的眼神,就跟看蚂蚁一样,全然把厌恶和不屑放在脸上。压根没把自己是杨家长子的身份当回事。

    自从他顶了叔叔的位置进了北镇抚司,嫡母知道他如今连人都能杀,更是北镇抚司里上升速度最快,最受袁指挥使赏识的少年锦衣卫后。那从来不曾对自己路过笑脸的女人,居然对他露出了笑脸——虽然比哭还难看。

    他叔叔杨兵和袁指挥使是多年的故交,也曾经做到了锦衣卫都指挥同知的位子。

    只可惜,十年前,因为伤病缠身亡故了,所以偌大的杨府目前只有杨休羡一个主人。

    那一年,刚满十六岁的杨休羡袭了叔父的缺,开始了血雨腥风的职业人生。

    万达没想到他居然会对自己和盘托出这些,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应,只好沉默地跟在杨休羡的身边,往新乐伯府的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窄窄的胡同,寒风袭人,耳边不断传来炮仗的声音和小孩子们欢乐的笑声,身后跟着的一驴一马的蹄子敲打在路面上,发出有规律的声响。

    “轰!”

    一记火光在两人面前炸开,万达和杨休羡不约而同地抬起头,看着正对着两人的头顶上,一朵牡丹形状的烟火正盛大开放。

    紫红色的牡丹花开完之后,紧接着又是一朵黄色的万寿菊,接着便是满地红,挂翠绿,照夜白,一朵又一朵升腾而起的烟花,把这个夜空,照亮的宛如白昼一般。

    “看!烟花!”

    两人同时说道。

    万达转过头,看到的便是杨休羡眼中映照着的璀璨星火,和他被手中提灯趁得立体得仿佛刀削斧砍一样英挺的脸庞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万达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,后退了半步,舔了舔被冻得冰凉的唇。

    “我,我明天去宫里拜见娘娘……我,我嫂子是命妇,明天还要按品大妆,进宫给皇后娘娘请安。”

    说完他就后悔了。

    这都什么和什么嘛!你跟他说这个干吗?

    万星海,你今天酒喝多了么?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杨休羡低下头笑了笑,眼神划过他占了唾液后,亮晶晶的唇瓣。

    突然,他伸出手,摸上了万达的鬓角。

    把万达吓得眼珠儿瞪得溜圆,真个人仿佛被点了穴一般僵住了。

    “也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……贴在你头上了。”

    杨休羡说着,小心翼翼地将黏在万达帽子上的一小块红色纸屑取了下来。

    看样子是炮仗的纸皮,应该是风吹上去的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到家了。明天还要进宫朝贺,我先告辞了。”

    瞬间,万达觉得有一百只小鹿在他的胸口跳迪斯科。

    低下头,对着杨休羡胡乱地拱了拱手,就朝着新乐伯府的大门奔去。

    身后的小黑驴撒开蹄子跑了好几步才追上。

    “万大人!”

    杨休羡高声叫道。

    空旷的街道上都出现了回声。守夜的邻居们恐怕都听见了吧……

    “干,干嘛啊?”

    万达尴尬地回头。

    他家的门房老白打开角门,好奇地看着自家二少爷。

    “新年吉祥!”

    杨休羡笑着对他作了个揖,“属下给您拜年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位爷有意思啊,大年初一踩着点到人家门口拜年。”

    老白好笑地走上前,将小黑驴牵了进来。

    就刚才烟火绽放的那一刻,刚过了子夜。

    如今已经是成化元年元日了。

    “新,新年吉祥。”

    万达哭笑不得地回了一个长揖。

    看着杨休羡的背影一点点地融进了夜色里,万达依依不舍地走进了大门。

    他捂着自己的脸,觉得自己现在的脸,可能比大嫂那天第一次吃辣椒都要红了吧。

    “才十六岁……过年十七岁了,还小了点,是不是?”

    牵着一脸臭臭表情的“暴雪”,杨休羡看着天上零星绽放的烟花,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那就再等等。”

    天顺八年的最后一天就这样过去了,历史翻过了属于大明英宗皇帝朱祁镇的最后一页。

    终究有人会怀念它的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天顺八年的最后一天就这样结束了,从明天开始,我们就要正式进入成化元年了

    这是成化年间堪称最最风起云涌的一年,我当时也是因为在看史书的时候,觉得这一年值得为他写一个故事,所以才有了这本书的灵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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