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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章:哦!沈家人果然都是神经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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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签了这份入职协议,薪资和待遇就按原本说好的来。”沈晏清微笑着递过一份协议。

    乐意看着沈晏清骨节分明又修长白皙的手,由衷感叹,不愧是六边形战士,长得好就算了,手也这么好看。

    她想都没想就结果协议“刷刷”签好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不再看看?”沈晏清问道,语气中带着漫不经心。

    “我有的选吗?沈总包吃包住,没了乐家,沈总可是赚的盆满钵满啊。我的开销,不过沈家九牛一毛,沈总总不至于说话不算数吧。”乐意眼皮都懒得抬,懒洋洋的敷衍应着。

    “放心,沈家好歹算是富足,总不至于养不起乐家大小姐。”

    算是富足?沈扒皮这几年可没少赚。万恶的资本主义

    人人都痛恨资本家,人人都想成为资本家——前·破产·资本家后代乐意如是说。

    “好了,合同也签了,沈总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?”乐意想走了,她要离资本家远一点,免得被沈晏清卖了还帮他数钱。

    “暂时没有了,回去休息吧,明天部门会帮你具体安排绑定系统、接任务,正式开始工作。”沈晏清收好了合同。

    乐意转身离开,她多看沈晏清那张烦人的脸一眼,她都能想起她逝去的劳斯莱斯。

    就在乐意走到门口,马上要迈出去的时候。

    “阿意妹妹今天很好看”沈晏清碎玉击瓷般的声音再次响起,“像只开屏的花孔雀。”

    乐意脚步一顿,md沈晏清个王八蛋讽刺她,她开口,声音清脆:“不及沈哥哥风采万分之一,这往售楼处一站,都不用说话,这楼不就卖出去了吗?”

    说着,乐意就要走出办公室。沈晏清倒是啼笑皆非。

    “明天上班。”沈晏清顿了顿,“别迟到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神经病

    刚走出门。

    “开屏的花孔雀。”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响起,带着说不出的懒撒轻佻“将沈大总裁比作售楼处的销冠,姐姐还真是不肯吃亏啊。”

    乐意正要转头找寻声音的来源,她突然感觉自己被一道高大的人影笼罩,一双手从后面蒙住她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姐姐,你——猜猜我是谁?”声音软绵绵的,像是情窦初开的小男孩对自己的初恋撒娇。

    啊

    【乐氏无语jpg】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沈初,撒开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这么容易就猜到了。”沈初不情不愿的放下手,望着乐意笑的开心。

    乐意感觉说不出的怪异,算起来,她与沈初也是许久不见,看着眼前的沈初,莫名感觉到有种似曾相识的压迫感。

    他虽然在笑,但又好像皮笑肉不笑

    果然沈家的人都有病。基因强大,恐怖如斯,啧啧啧,乐意心中无比唏嘘。

    沈初是沈家私生子,沈晏清名义上的弟弟。

    如果说沈晏清是个内心阴暗、控制欲极强的野心家,那么沈初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。

    emm反正在乐意看来,沈家没一个好东西。

    乐大小姐的十大美德之一,平等。

    生意场上嘛,或许有人恨沈晏清,或许有人烦沈初。

    但乐意不同,她平等的、一视同仁的讨厌着沈家的每一个人

    沈初生的皮肤白皙如纸,鼻梁高挺,一双桃花眼永远含情脉脉的看着你,那句话怎么说来着,沈初的眼睛,看狗都深情。

    沈初眉心生着一点朱砂痣,红的痣、白的肤,让他看起来慈悲又脆弱。

    若单论容貌,恐怕连沈晏清都要略逊一筹。

    不过呢,表面上看起来再怎么慈悲如菩萨,疯子就是疯子。

    沈初给她带来的童年阴影可远远胜过沈晏清。

    比起沈晏清,乐意还是更怕沈初。

    她对沈晏清是琢磨不透、超越不了的讨厌,但对沈初,她是真真正正的发怵。

    她以前同沈初原本并无交集,只是在儿时的一次同学聚会上,她无意中撞见一群嚣张的二代欺负他一个人,拳打脚踢也就罢了,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沈初私生子。

    乐意本无意多管闲事,只是一转头,她看到沈晏清举着香槟,好整以暇的看着这出闹剧。

    哦,那她突然就想管了。

    乐家大小姐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,霸凌的孩子们很快作鸟兽散。

    她居高临下的看着沈初,看着沈初脆弱的如白纸一般的面容挂了彩。

    “你是沈初?”乐意问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算了”乐意没有什么耐心,直接打断,“看那边,那是你哥,沈晏清,这事儿是他撺掇的。”

    沈初朝着乐意指的方向看去,果然看到沈晏清充满恶意和戏谑的目光

    乐意缓缓的蹲下身,与他平视,用纸巾轻轻的擦去沈初额角的血迹,难得好脾气的说:“别人欺负你,你就欺负回去啊,明知道委曲求全换不来家族的支持,那就自己想办法站到高处。”

    那会儿的沈初还是懵懵懂懂,像只受伤的兔子。

    不过乐意已经没有耐心开导他了,她站起身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只是从那以后,她明显感觉沈初变了,见到她会嘴甜的喊她姐姐,会毫不避讳的黏在她身边,虽然乐意纠正过无数次

    但谁能拒绝一只漂亮的小奶狗弟弟呢。

    好像再也没有听说过有谁欺负了沈初,直到她听说,沈初将骂他是“有爹生没娘养的私生子”的那个二世祖同学骗去学校后山的树林,打断了他的三根肋骨,将他吊在树上。

    最后那个同学被找到时只剩一口气了,还好抢救及时活了过来。沈初还为此挨了家法。

    可诡异地是,就在大家以为这件事过去的时候,那位富二代同学却突然疯了。

    嘴里喊得全是,“我错了”“求求你,放过我,我不想死”“我再也不敢了,都是我的错,你饶了我吧”之类的话。

    只是没人能证明此事与沈初有关。

    可若说与沈初无关,或许三岁小孩会信吧。

    自那件事起,乐意就慢慢疏远了沈初,这种级别的疯子,乐意觉得还是远离为好,倒是想不到在这里又见到了沈初。

    沈初突然上前一步,把乐意从思绪中拉出来。

    沈初身形高大,挡住了玻璃窗透过的阳光,将乐意笼罩在浓浓的阴影下。

    乐意后退一步,好看的眉毛蹙起:“干嘛,别离我这么近。”

    这么近的距离让她感觉很不舒服,或许从那件事发生后,她就开始害怕这个天天黏在她身边叫姐姐,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狗了。

    “哦”,沈初后退一步,声音里夹杂着委屈和无奈。

    “姐姐”,沈初看着乐意微笑,紧紧盯着她像是要在乐意脸上盯出个洞。

    乐意被他盯得心中发毛。

    沈初接着说:“我来是想告诉你,你执行委托任务时别紧张,我会帮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”沈初顿了顿,“别信沈晏清。”

    嗯从某种程度上讲,乐意和沈初可能必将有联系,只是早晚的问题。

    毕竟,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嘛。

    死对头家里内讧,那不简直美滋滋。

    乐意毫不客套,直接欣然接受。

    毕竟乐大小姐的人生格言之一:有便宜不占王八蛋。

    没问沈初怎么帮她,她明白像沈初这种金牌受理人,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门路。

    按道理讲,乐意承了沈初的人情,至少应该请他吃个饭,但是她破产了。

    所以,她毫不愧疚的笑了笑,漂亮的眼睛弯弯的,对沈初说:“那谢谢你了,沈小少爷。我请你吃饭,你结账,谁叫我穷的吃不起饭了。”

    沈初笑了笑,没有拒绝,像只听话的小狗,只是漂亮的过了分。

    两人一起走出了“轮回”大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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