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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第十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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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日,西岐有名的右灵生丞相府前,来了一形容邋遢的年轻人,开口就要求见丞相。这丞相门前左右也不是狗眼看人的,客客气气上前仔细询问,见这人相貌不俗,器宇轩昂,谈吐之间自有气度,顿时觉得此人并非凡俗,忙进门去禀报丞相……”

    庄斯蹲在坊市入口边上,手拿一把做工粗糙的折扇,身边围了一圈男女老少,巴巴地听他在这里说故事。

    听他突然停下来,有性急的连忙催促道:“后来怎样,想必是见着丞相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是啊,连门子都这么有眼力见,咱们丞相定能一眼就看出他的本事。”

    庄斯帅气的一收折扇,笑了笑:“欲知后事如何……哈哈哈,且听下回分解吧,这故事只到这里,下面发生了什么,等我去丞相府上走上一回,再同你们细讲。”

    一群人一听顿时大失所望,又看庄斯真的不准备再讲了,只能纷纷道谢后,四散而去,反倒把一个一动未动的人显现了出来。

    这人虽然作一身仆从打扮,却有些气度,很客气地向庄斯拱拱手:“可是日前于殷宫内刺杀成汤那昏君,作为传世缴文的杰士。”

    “不错,正是在下。”庄斯矜持地点点头,掩示了一下自己微红的耳朵,听其他人这么夸怎么就这么想挖坑埋了自己呢。

    那位仆从顿时一脸的敬仰:“丞相听闻杰士来了西岐,顿时喜不自禁,特来请去赴宴。”

    庄斯自然就答应了下来,这本来就是他的目地。

    之前他神行到一处陌生地界后,耗费了不少功夫打听,才知道原来自己在眨眼之间,其实已经就到了西周境内,节省了他一半的路程。

    不过这个时代其实人口比较稀少,多是荒郊野岭,毒虫野兽,好不容易看到人烟,也大多是聚族而居,相当排外,只有那些大城才好一些,庄斯打听起消息来,其实并不容易。

    还好妲己给他捏的身体不光力大无穷,还相貌堂堂,容易取信于人,不过打听到西岐的方向后,他也缺少路费和向导,只好一路上都充当说书先生,各种蹭吃蹭车。

    说书这一行当当然也不那么容易,除了要嘴皮子利索,也要故事有节秦能吸引住人,可抵不住庄斯生在信息时代,耳濡目染之下,编故事,卡节奏的能力那是比这个时代的人高出了好几节,把自己“刺杀”纣王的新鲜事,编得那叫一个惊心动魄,险象环生,塑造出了一典可歌可泣的英雄悲歌。

    此时纣王的暴虐之名早就传遍天下,很不得人心,故事的切入点就很吸引人。

    再说这时候的老百姓是多淳朴,哪里听过这种狗血与套路齐飞的热血故事,都听得如痴如醉,为那个英雄牵肠挂肚,掬了一把一把的同情泪,更让这故事传得广为人知。

    庄斯靠着这张嘴好吃好喝,一路坐着牛车就到了西岐,蹲在城里还没半天,就和目标接触上了。

    他马上要见的西岐丞相,自然就是大名鼎鼎的姜子牙。

    在来西岐的一路上,庄斯也打听过,好像还没人听过封神榜,他意识到自己可能理错了时间线,这时候封神榜应该还没能交到姜子牙手上,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水,来西岐肯定是没错的。

    等进了丞相府,见到了传说中的姜子牙本人,不过是一个照面,庄斯就感觉自己全被看透了一样,让人有些心惊。

    不过庄斯对此其实是无所谓的,他坦然地打量着这位神话传说中的人物,发现只看外表,就真的只是一个普通老者,发须皆白,只是完全没有一般老人的沉沉暮气,称得上一句鹤发童颜。

    “可看好了。”姜丞相完全没有被冒犯一的模样,反而温言问道。

    庄斯点点头:“看好了,丞相果然名不虚传。”

    丞相摸了一把胡子,沉吟着道:“看你并非修炼之士,为何敢刺纣王。”

    庄斯道:“那只是迫不得已之举,其中缘故暂时还不能为外人道,不过有事可以提前让丞相知晓,想必边报还没能送来消息。”得了允许后,他一一说了亚相比干被迫剖心身死,以及闻太师班师回朝的事,又大大宣扬了一遍自己刺杀纣王到逃脱生天的事迹,说得口干舌燥,拿起陶杯大口喝下了一杯水。

    丞相初听到亚相出事,怒气顿生,胡子都抖了起来,后来又听到庄斯讲他毁了那些炮烙,又双掌相击喝了几声彩。

    “斯乃真杰士。”丞相感叹道,便邀请庄斯归入西岐,一展抱负才华,有朝一日定能共同讨伐纣王。

    庄斯当然同意下来。

    在西岐住下后,庄斯才真正接解到了这个世界,了解得越多,他越发觉得这里虽然以商周时期为背景,但和人们印象中的上古时代没有丝毫关系,文明发展程度要高得多,但要说这就是那本《封神演义》所化的世界,又让人难以自我说服。

    也许因果关系要颠倒过来,比如先有这个世界这段历史,才有了那本成书明朝的小说,不过这也都暂时不可考。

    至于不愿认为这里就是书中的世界,原因之一就是庄斯自己的世界被人当成一个虚拟游戏世界对待,他就有些忍受不了他日日接触到的鲜活人物,只是被文字支配的傀儡假人了。

    特别是当你在一日一日的相处中,深入了解了周围人的种种喜怒哀乐,就能感受到那些庸俗、细碎、无趣至极的大小人间事,反而觉得这就是自由意志的明证。

    那些玩家们,就真的察觉不到“游戏世界”的异常吗。

    这一日,庄斯在西岐独居的地方爆发出强烈的火光,房顶都被炸飞出去了,还好四周都是荒地,等闲没人敢靠近,才没有造成什么伤亡。

    庄斯气喘吁吁的从碎石瓦砾中钻出来,脸上黑呼呼的,更衬得他牙齿雪白。

    “居然又失败了,这触发机制到底有多少种,莫非真要用穷举法一一试验?”

    就在庄斯思考的这会功夫,一个光头少年满面紧张地跑了过来,迅速快得像风一样。可看到土拨鼠一样的庄斯后,又顿时驻足,双目圆瞪,叉着腰没好气道:“好你个庄斯,又做这种吓唬人之事,看我不告诉我父亲。”

    庄斯顿时满面无辜:“此次真是我不小心,这点小事就不要惊动武成王了,不是得了消息说张桂芳所率人马不日就到西岐,实在不用再为我费心。”

    少年人哼了一声,露出一些得意神色来。

    庄斯抹了一把头上的汗,实在觉得这小孩有点难缠,要说人家也是好心,可是对他的一举一动实在太过关注了。可惜他现在这具身体虽然天生神力,但要说战斗力,还真比不上这个八九岁的少年将军。

    这少年姓黄名天祥,武成王四子,差不多半年前随着反出商汤的父亲来到西岐,和庄斯一见如故。

    黄天祥听到战事又起的消息有一些兴奋,但也没有就此被庄斯转移了注意力,他小大人似的叹了一口气,伸出手把庄斯从废墟中拉了出来,口气老成地道:“你真不是寻道炼气之材,为何总是不信。”

    “我只是在另辟蹊跷。”庄斯辩解道。

    黄天祥直接指出了目前最棘手的问题:“哼,再炸下去就真没屋子给你住了。”

    庄斯顿时被这个极为现实的问题哽住了,叹了一口气,一脸曲高和寡的落寞表情。

    虽然爆炸就是艺术这句话已经被用烂了,庄斯还是觉得自己新开发出来的爆炸技能真的很好用啊,无论是开山还是破城,都是摧枯拉朽之势。

    可惜姜丞相完全没有让他上战场刷名声的意思,把他盯得像眼珠子一样紧。

    庄斯当初来到西岐城,看着这个古老城市在文王和丞相手上发展迅速,但眼光还是被时代所局限,挥霍浪费着这片土地的潜力时,他的祖传dna顿时就动了。

    西周是要干什么,那可是要推翻无道昏君救民于水火的,这等大业的前期工作可马虎不得。

    他觉得这个时代算得上能人辈出,但大多都点到了武力值上,其他事务上虽然也有着敏锐的战略眼光,手段却难免粗糙,看得庄斯有些着急。

    没到西岐多久,等他略微摸清了这里的情况,就忍不住挽起袖子加入了种田基建的大业,一番慷慨激昂指点江山,让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庄斯显得极为高瞻远瞩。

    等他回过神来,他已经成了文王的座上之宾,一应待遇也是水涨船高,可他也发现自己之前想在伐商时出风头的想法,已经离他越来越远。

    哪怕是这个一向信奉武力定乾坤的世界,也把他这类型的人才看成了宝贝疙瘩,不容他有什么闪失。

    就是文王姬昌弥留之际,都记得嘱咐他的继承人,称庄斯是大兴之才,可以以一抵万,万万不能疏忽。

    从此庄斯自身安全是得到保证了,战场也离他更远了。

    庄斯真是一边觉得受之有愧,一边又无奈于自作孽不可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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