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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阴气森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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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凶神恶煞”这个说法其实包含了两种事物。

    两者应该分开来看待,并不是指的同一种东西,“恶煞”自然不用说,一种比厉鬼还要凶恶且无序残杀又无阳世桎梏的鬼怪,“凶神”早先指的是“太岁神”,犯太岁就是要倒霉的意思,这在命理上的指示就是大凶,所以叫凶神,闵岚此刻称凶神,当然不是指太岁,也不指什么鬼魂妖怪,而是李贱贱那只小白鼠。

    ——闵岚见了这个人就想笑。

    之前大马路牙子上碰到这家伙被路灯砸的画面还清晰在目,人家出车祸结果祸害到的是他这种事,要不亲眼所见她也不敢信啊。

    贱贱还说,这人的神奇体质就是别人走霉运坑到的都是他,这么看来的话,简直跟有吸收霉运的功能一样啊——她往四周看看,不知道有没有贱贱监控的人——反正闵岚忽然的就是心头一阵火热,之前她遇到他时还没产生什么念头,这会儿意外遇见,在好奇之余泛滥成灾的全是将他收归己有废物利用的心思。

    魔魂跟了她几年,对她不说了如指掌,也能闻臭识屁,她眼睛一闪它就知道她要打什么主意,很是不屑道:“你这渣滓还指望着有人能吸走你身上的霉运,好多攒点钱?别异想天开了!你就是个穷逼的命!别还没等你研究出怎么平衡你俩的体质,你就把他给克死了……嘻嘻,一条人命哦。”

    也是,这种东西没法控制得很细致的,搞不好真把人给玩死了,人命这种玩意儿还是不背的好。

    倒霉小伙子小心翼翼地靠着墙往前蹭,背后是只鼓鼓囊囊的登山包,几乎与他的脑袋齐平,她有理由相信这里面装着类似于气囊一样的玩意儿,他得随时借着这玩意儿挡灾,对于旁人来说,猝不及防的灾难怎么可能预料,但这不适应于他,只要在危险边缘徘徊得多了,侥幸死里逃生的次数多了,自然会产生一种对危险极其敏锐的直觉。

    就算上辈子杀人放火作恶多端,既然投胎成人而不是牲畜,就说明他还有点可取之处,老天爷不会故意要人死,给他这样的体质当然也肯定给他留了一线生机,他能好端端活到那么大没准也确实是得到了稍许破解之法。

    闵岚看他缩着肩膀尽量躲避旁边的人,不知道感应到什么,似乎叫他很害怕,但他频频环顾四周,也没找到叫自己心悸的源头——不会是自己的观察叫他感觉到了危险吧——明明长得挺俊朗的面貌,因着这种行事,看来也挺有些猥琐鬼祟的感觉。

    忽然她的眼神一凝,整个人气质都冷肃锐利起来。

    这种毫无预料的变化叫魔魂都吓了一跳,翅膀本能地展开保持一种随时都可以逃走的姿态,虚张声势道:“你吓唬谁呢!”

    闵岚没理它,扶着额似乎觉得头疼,连眉头都紧蹙起来,但两眼依然认真地直视着那个人,明显想窥探清楚什么。

    她的变异天眼是针对于暗界那些与天道关联甚大的能力者开的,世间的因果缘结很难逃过她的眼睛,只不过非能力者的命运不在她观测的范围内,眼前这个本是个普通人,但他的体质与高人为保他命在他身上动的手脚,即预示着他已经与暗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了,因她先前动的那念头,冥冥中将两人之间牵扯得更深了些——所以说,思维也是拥有力量的,无论是善念,还是恶念,最好不要动,否则,很容易像这样自找麻烦。

    总之,闵岚从他身上看到了一副模糊的影像。

    那影响在脑海中成形,并没有什么色彩,就像是老旧的黑白电视上带着磁条的琐碎画面,斑斑白白的痕迹遮掩之下只能勉强拼凑出大概。

    被虐杀的女孩似乎孤零零躺在灌木与草丛之间,两颗死不瞑目的眼珠几乎脱框而出,喉咙中深可见骨的伤口狰狞地翻在空气中,大片的血液在她身下凝集成泊,大概由于死前挣扎得太厉害,身上也落着无数血污,裸露的下半个身体布满了凌虐的瘢痕,明明是年轻美丽的面貌,因着这副惨状显得阴气森森。

    为什么在他身上看到这样的画面?

    当然不是预示他就是杀人凶手,以这家伙的倒霉体质,应当撞见了凶案现场!

    但光凭着这样的影像也没办法搞清楚到底是他到底是在作案前经过,还是作案时撞见,又或者案发时围观——毕竟因果缘结这种东西是没有时间先后的,可以被窥见的命运必定是深刻的被铭记的,只是反馈于窥命者眼中必然也是打乱的无序的,毕竟这也算是天机的一种——她还曾经在某个小孩子身上看到他将来妻离子散,在某个人订婚典礼上看到他的早夭的儿子灰白的墓碑呢。

    不过对于这个倒霉家伙而言,不同的时间对他的影响也是不同的。

    如果是作案前经过,这倒霉的因果很可能被记到他身上,要不是被误认为犯罪嫌疑人,要不就是与歹徒阴差阳错扯上关系。

    如果是作案时撞见,歹徒很容易恶心泛滥,打算杀掉目击者一了百了,他非死即残。

    如果案发时围观……这种枉死的人非常容易成鬼,虽说尸体被拉走,懵懵懂懂的魂魄必将被圈在原地,它在怨气的冲刷下本来就很快会清醒,如果被他的体质一冲,很可能直接演变成恶鬼,到时候就是他的祸害,凶手还只是杀了一个人,头顶一条命,他个不干事的就可能顶上一个恶鬼,而这恶鬼干的所有事,都有部分因果会记到他头上。

    条条路都是奔着叫他去死的方向啊。

    闵岚心中都不由这么感慨了,倒不知该怜悯他还是讨厌他给自己带来的麻烦。

    毕竟正巧给她撞上了,他又被李瑜观测了那么多年,拐弯抹角的也算是与她有点关系,她要当做不知道袖手旁观,她怕那狗屎的天道又给她记一笔。

    魔魂看看她又看看那倒霉鬼,忽然嘎嘎笑起来:“我知道了!”

    它幸灾乐祸道:“你又被扯进去了!你一定又被扯进去了!谁叫你看到了哈哈——你刚才要调头就走,什么事都没有,让你打小算盘,这种人是能算计的么,最后反倒被坑了自个儿吧——快快快,告诉老子即将发生什么?”

    闵岚烦得很,一巴掌拍过去想把这死鸟糊开,几乎在她抬起手还未表现出意图的瞬间,魔魂就条件反射飞开,它保持着自以为安全的合适距离,警惕地盯着她:“你想干嘛?!”

    闵岚思绪飞快运转,该怎么去应对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最简单的情况,她立刻将他打晕带走,避过接下去的事件,那么也就是避过过后的一切麻烦,那女孩是活也好死也好,都与她们无关,但这样一来这倒霉鬼与她自己的命运或多或少就会联系得更深,这对闵岚来说绝不是好事。

    最麻烦的情况,跟着他往下走,根据他的遭遇随机应变措施,见招拆招的那种,但谁知道原定的事再多加一个她之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,如果贱贱说得是真的,她与这倒霉鬼身上的磁场确实会催化出某种反应,他们凑在一起,一切只会变得更糟,只要想到将要遭遇一种随时都有可能混乱的未知,她就觉得头疼至极。

    所以闵岚哪个都不选。

    她选择先找到那个女孩,阻止这一场惨案——如果没发生自然最好,直接阻止了问题的源头,如果事情已经发生,就将凶手绳之以法,解了冤魂的怨气。

    然后摸摸口袋才发现自己没带罗盘:“……”

    闵岚看向魔魂的眼神忽然就变绿:“小黑,过来。”

    魔魂飞得更远了一点,浑身的毛都在炸,随时预备着逃跑:“你究竟想干啥?”

    “给我根你的毛,快点!”

    魔魂越发警惕,要不是还有那么点好奇心吊着,早该没影了:“你不知道我的羽毛就是力量化形么——你要它干什么?!”

    闵岚彻底不耐烦了:“你还想不想看热闹了!给我一根!”

    眼看着这厮已经濒临即将动手的边缘,魔魂马上妥协,叼下一根毛甩过去。

    可不敢叫她惦记上,这渣滓的心比针眼还小,只要叫她记着点仇哪怕是九曲十八弯她都能想方设法给报了,一时的逃走换来的接下去日子的提心吊胆,太不划算。

    闵岚接住羽毛,掏出张空白的符纸,开始现场画符。

    魔魂的力量本来就极阴,跟阴尸血类似,后者是闵岚最喜欢用的一种画符材料,暗界流行用朱砂墨制符,因为朱砂的力量是阳性的,能克制阴晦之物,而且对人体没什么影响,不像阴尸血,本身就是阴属性并且极具侵蚀性,只不过闵岚体质特殊,朱砂墨这点阳气她看不上眼,还比不上自己的血,反倒是阴尸血,由于不畏惧它的负面影响,所以能派上更多的作用。

    魔魂悄悄又飞回来,蹲在她的肩头。

    然后见她又往嘴里塞了只烟,抬起脚往前走,将符纸揉成一团塞在掌心中,瞬间烧成灰烬,她捏着这些灰还没撒,直到走过这个弯,避开某些人的视野才停下。

    她们所在的地点并不偏僻,街边还很热闹,很多来往的人都会好奇地看她一眼,不仅是因为她穿得奇怪,重点是拿乌鸦做宠物的确少见,这一人一鸟就像是在扮演什么动漫角色一样,当然引人注意。

    闵岚瞅着某家店门口的公共椅子空着,就走过去坐了下来,伸出手把符纸灰往底下一撒,认真开始观察。

    “寻踪符……你要找什么人吗?”魔魂毫无半点自觉,才停顿片刻又开始在旁嘎嘎聒噪,“用符很不准的啦!为什么不用罗盘?到底要找谁啊?跟那倒霉鬼有关吗?”

    符灰是卜算的媒介,闵岚脑子里不断重复回访那个女孩躺在灌木丛背后的尸体,还好脸是清晰的,就着那张脸来卜算更多的信息,本来就摸不太准,耳边还有死鸟在瞎逼逼,虽然没说话,但额上的青筋一根根绽出来。

    片刻后,她没点燃的烟微微一翘,魔魂就像是惊弓之鸟一样又嗖地飞开了。

    再看去,闵岚并没有追来揍它,而是倏地起身,往一个方向狂奔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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